董总与各州属会联席会议提案

1990年董总各州属会第41次联席会议提案

1990年11月25日:董总各州属会第41次联席会议假马六甲培风中学召开,共有八个属会派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通过12项议决案:

  1. 本大会促请政府在制定新教育法令时应贯彻1957年教育法令第3条所阐述的精神,制定一个为全民所接受,同时能照顾我国各族人民在文化、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方面的需求,促进国民团结的教育法令。

    案由:1957年的教育法令第3条所阐述的教育政策基本上是适合我国多元民族社会国情,同时也符合与联合国人权宣言和联邦宪法第152条精神的教育法令,其内容为“联合邦的教育政策旨在建立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民教育体系,满足他们的需求和促进他们的文化、社会、经济以及政治发展,其目的在于使马来语成为国语,同时也维持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

  2. 本大会吁请全体华社密切关注新教育法令的制定,以确保华裔在教育领域的权益获得公平合理的地位。

    案由:据教育部所发出的“1990年教育法案草案”,它在绪论及其内容中,有不少非常不利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条文。因此,华社必须密切关注并提高警惕,必要时以实际行动捍卫母语教育基本权益。

1989年董总各州属会第37次联席会议提案

日期:30-7-1989
地点:居銮中华中学图书馆



  1. 本大会对教育部特别顾问阿旺哈沙烈的所谓“我国华印小学媒介语文未符合国家教育政策”的言论深表遗憾。本大会坚决要求政府放弃推行“一种语文,一个教育源流”的教育政策,以尊重与保障我国各族人民维护与发展母语教育的合理愿望与基本人权。

Page 11 of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