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于1990年7月23日,吉兰丹哥打峇汝中华总商会礼堂~
- 本大会吁请面对师资短缺的华小三机构,联合致函教育部,促请教育部长负起责任,迅速解决华小师资短缺的问题。
案由:华小师资短缺是一项长期存在的问题。这显示政府根本没有负起责任,也缺乏诚意去解决问题。最近,因各种因素,连临教也难找,使到华小学生学业大受影响,校长与家长为教师问题忧心如焚。华小师资短缺问题若不立即获得妥善的解决,华小根本不可能正常的发展。 - 本大会促请政府在来届大选前公布1990年教育法令法案,以寻求人民对有关法令的认同。
案由: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原是上届大选时国阵政府的承诺,但至今还没有兑现。我们认为1990年教育法令的制定,对国家和民族影响深远。即然政府已对教育法令的问题作出许多承诺,理应在大选前公布有关法案,以示政府在教育问题上是开明、有效率、可信赖及受到人民支持的。 - 本大会吁请政府以开明态度迅速处理华社要求增建、扩建华小、公平分配教育拨款、解决华小师资短缺等迫切问题,以体现当政者的公平施政,同时也符合政府一路来对华小地位的承诺与保证。
案由:华小是我国教育的一环,华裔公民是我国的纳税人,政府应尊重华裔公民维护与发展母语教育的共同愿望,同时有责任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各项教育设备与便利,这是作为公民的权利,是合情拿理的要求。 - 本大会吁请教育部配合在各州设立国文及英文科监督主任,以加强有关科目的教学的同时,也应有华文科监督主任的设立,以提高华文科的教学水平。
案由:华文是我国华裔公民的母语,在国内具有广泛的应用价值。此外,随着亚洲太平经济中心的兴起,华文在本区域的经济、政治、文化、外交上越来越重要。为了应付廿一世纪资讯时代的挑战,政府不应继续忽视华文的重要性。 - 本大会吁请全国华社在精神及物质上支持南方学院的创办。
案由:由柔佛州华社发起创办的南方学院,已获得批准,目前正积极筹款建校。南方学院的创办,将为华裔子弟增添一所为他们提供中学以上教育的非盈利性民办学院。华社应继续发扬先贤自力更生兴办学校精神,给予南方学院大力支持,成为该学院赞助人,使该学院的建校工作能如期完成。 - 本大会吁请国中(尤其是前华文改制国民型中学)的华裔家长,组织起来并采取积极和有效的步骤,要求政府解决国中华裔学生母语班及华文科教师长期短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