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董总,倡办独大

 

叶鸿恩主席曾是董总第六届(1967年至1968年)常务委员会主席,总务是宋万荣先生、财政则是吴桂庭先生。当时的华文教育经历了1960年代初华文中学改制的惨痛时期。

1967年9月21日,教育部长佐哈励宣布从1968年开始,唯拥有剑桥文凭或马来西亚教育文凭的学生才能出国升学,使华文独中毕业生升学无门的劫难,令华社忧心忡忡。1967年12月7日,高师职总主席陆庭谕在高师职总会议上提出创办一所华文大学的建议。此号召获得教总和董总的响应,自此掀开了长达近15年的独立大学运动的序幕。叶鸿恩主席作为董总主席,自是不遗余力地投入在申办独立大学的事务中。

1968年4月14日,独大发起人大会通过成立“独立大学筹委会”,他被推选为主席,负起领导筹办独大的重任。在非常艰辛及阻难重重的情境下,他非但没有退缩,反而说:“筹办独大任重道远,必经崎岖艰难路程,大家要有愚公移山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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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8年4月14日,独大发起人大会在吉隆坡召开。~

发起人大会后, 筹委会在申请独大有限公司注册的同时,也迅速在全国各地组织独大筹委会分会,紧接着掀起了独大筹款运动的热潮。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的注册在1969年大选前夕获得批准,却不料随后发生了“五一三事件”,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独大的筹办活动被迫暂停。直到1974年,局势逐渐明朗,独立大学有限公司于6月16日召开第一届会员大会,选出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当时的董总主席林晃昇被选为第一届独大理事会主席,而年届58岁的叶鸿恩主席担任理事一职。申办独大的路崎岖难行,官方一再强调独大的申办是不被允许的。然而,华社并没有因此而气馁,反而更加激起了斗志,推动全国华团签名盖章请愿运动,请求最高元首恩准创办独大。

创办独大的愿望到底还是破灭了。1979年2月2日,独大主席收到最高元首拒绝独大申请的复函,独大理事会于是在1980年9月16日正式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政府,惟随后败诉。1982年7月6日,联邦法院又以4比1票驳回上诉,并于7月9日批准律政司申请,宣判独大案涉及宪法问题,不准上诉至英国枢密院。从倡议创办独大、申办被拒、请愿、筹款、起诉政府到最后败诉,这一段艰辛的过程,叶鸿恩主席从站在最前线到后期的默默支持与陪伴,始终不曾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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