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各州属会联席会议提案

1990年董总各州属会第41次联席会议提案

1990年11月25日:董总各州属会第41次联席会议假马六甲培风中学召开,共有八个属会派代表出席会议。会议通过12项议决案:

  1. 本大会促请政府在制定新教育法令时应贯彻1957年教育法令第3条所阐述的精神,制定一个为全民所接受,同时能照顾我国各族人民在文化、社会、经济及政治发展方面的需求,促进国民团结的教育法令。

    案由:1957年的教育法令第3条所阐述的教育政策基本上是适合我国多元民族社会国情,同时也符合与联合国人权宣言和联邦宪法第152条精神的教育法令,其内容为“联合邦的教育政策旨在建立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民教育体系,满足他们的需求和促进他们的文化、社会、经济以及政治发展,其目的在于使马来语成为国语,同时也维持和扶持我国非马来人语文和文化的发展”。

  2. 本大会吁请全体华社密切关注新教育法令的制定,以确保华裔在教育领域的权益获得公平合理的地位。

    案由:据教育部所发出的“1990年教育法案草案”,它在绪论及其内容中,有不少非常不利母语教育生存与发展的条文。因此,华社必须密切关注并提高警惕,必要时以实际行动捍卫母语教育基本权益。
  3. 本大会坚决反对在我国这多元民族的国家推行任何形式的民族同化政策。
    案由: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国家。长期以来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共同建国。各族之间虽然拥有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但在互相尊重,及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和睦相处,若强行实施同化政策,不但不能解决民族间的差异,反而造成关系紧张,破坏国家的稳定与安全。

  4. 本大会重申坚持“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立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及民族利益,尤其是在捍卫母语教育的生存与发展方面,继续奋斗。
    案由:由于我国当前的教育问题与民主和人权的发展有极为密切的关系,要能够有效地维护与捍卫母语教育的基本权益就必定不能超越政治。然而,董总作为一个民间团体,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因此它不能也不会参与政党政治。

  5. 本大会吁请政府基于“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之教育,有优先抉择之权”的国际原则,批准华社设立新的独中申请,同时准许现有独中在需要的地区设立分校,以满足华裔社会对母语教育基本要求与需求。

    案由:我国现有的华文独中虽然不获政府资助,但在华社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自力更生,为国家培育多人才,政府理应给予鼓励与支持而不是通过各种行政措施阻挠独中的正常发展。

  6. 大会吁请教育部重新开办假期师训班,以解决日益严重的华小师资问题。

  7. 大会吁请教育部将国中华文科全编入正课而不是编在课外/下午上课。

  8. 大会吁请教育部重新考虑不准华小考获六科A的学生申请自动升上中一的决定。

  9. 大会吁请教育部在各州设立华文科督学职位,以免有厚此薄彼之嫌。

  10. 大会对沙巴州政府立法拨款资助州内各独中发展表示激赏,并吁请各州政府效仿之。

  11. 大会吁请教育部采取积极措施,在开学前解决分配足够教师到华小问题,以免影响学校之行政与教学效果。

  12. 大会决定以大会名誉致函前董总及独中工委会主席林晃昇先生对他17年来领导董总及董教总全国独中工委会所取得的成就和贡献表示感激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