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年11月17日(星期日)
时间:1050-1350
地点:马六甲露夜园酒家
- 大会呼吁社会团体、政党及各界人士,全力支持董总发动的百万签名运动,以向政府反映广大人民的心声,促使政府修正或搁置《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和各源流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以及支持董总把《教育大蓝图》歧视母语教育的政策和措施,投诉到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案由:
- 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种语文、多种教育源流学校和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各民族教育、语文和文化是国家的宝贵资产和优势,理应获得支持和发展。
- 单元同化政策不符合我国多元社会国情,只会破坏国民团结、社会和谐及国家繁荣与稳定,不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违背国家宪法赋予各族人民自由使用、学习和教授母语的权益,蚕食和剥夺母语教育权益,违反基本人权。
- 大会重申尊重国语的地位,重视国语的学习,坚决反对贯彻单一源流学校和民族同化政策的《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强烈要求政府修正或搁置蓝图内不利于母语教育和各源流学校生存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以公平合理地维护及支持我国各民族教育、语文和文化的建设与发展。
案由:
- 《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以13年时间,分开3个阶段以逐步促使华小、淡小等学校变质及消亡。
- 《教育大蓝图》除了实现国小和国中为所有家长的首选学校的同时,也检讨家长为孩子选择学校的权益以及华小、淡小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和存在的价值。
- 《教育大蓝图》旨在贯彻《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单一源流学校最终目标,意图建立“民族国家”,实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一种源流学校”。
- 大会促请政府公平合理对待华文独中的建设与发展,包括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
案由:
- 我国人民享有接受母语教育的权益,华文独中教育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因此政府有责任支持和资助华文独中的建设与发展。
- 世界排名首200所顶尖大学中有逾80所大学有华文独中统考生就读,而我国私立高等学府接受统考文凭为入学资格,因此承认统考文凭能留住人才为国家作出贡献。
-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董总代表团于2013年4月1日会谈时承诺召集相关政府部门研究董总提出的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的建议,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并于同年5月2日表示会继续与董总谈论有关承认统考文凭事宜。
- 大会促请政府履行承诺,尽快发出批文,让宽柔中学建立第二所分校,并同样批准在昔加末、蒲种和八打灵再也等地区增建华文独中分校。
案由:
- 柔佛州各区、蒲种和八打灵再也等地区人口众多,家长送孩子接受华文独中教育的需求殷切,但长期面对学额不足问题而望门兴叹,许多孩子失去接受华文独中教育的机会。
-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董总代表团于2013年4月1日会谈时,对董总提出以宽柔中学古来分校模式批准在新山、昔加末、蒲种和八打灵再也增建华文独中分校的建议,首相表示这不是问题,而只是行政技术层面事务。2013年4月29日,首相纳吉在新山正式宣佈政府批准设立宽柔中学第二所分校。
- 大会坚决反对政府把各源流幼儿园,改为单一源流幼儿园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政策和措施,并强烈要求政府保留各源流幼儿园继续采用各自的教学媒介语,以及确保在华小、淡小开办的学前教育班以各自的母语,即华语、淡米尔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
案由:
- 《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规定我国所有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必须采用和遵守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逐步实现所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班最终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继续贯彻《2006-2010年首要教育蓝图》所列明在学前教育至中学阶段建立一个以国语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
- 《2013-2025年教育大蓝图》规定我国所有幼儿园和学前教育必须采用和遵守教育部学前教育课程,逐步实现所有幼儿园或学前教育班最终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继续贯彻《2006-2010年首要教育蓝图》所列明在学前教育至中学阶段建立一个以国语为教学媒介语的教育体系。
- 大会促请政府恢复和设立以华语为主要培训媒介语的华小师资培训制度和师范课程华小组,为华小培训足够、合格及具有华文资格的各科目教师和高职行政人员,公布落实方案及进度表路线图,全面解决师资短缺和不具华文资格师资问题。
案由:
- 教育部没有从政策和制度上根本地全面解决华小师资短缺及不具华文资格教师问题。
- 华小的主要教学、考试和行政语文必须是华语华文,正副校长和主任等行政高职人员必须具有华文资格,以符合华小母语教育的特征与本质。
- 大会促请政府制订华小软硬体建设计划,制度化公平合理拨款给华小,承担华小全部行政和发展开销,纳入五年一度大马计划和政府每年财政预算。
案由:
- 华小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享有获得全部行政和发展拨款的法律权利,政府有责任发展华小,承担华小全部行政和发展开销,确保华小及其学生的权益获得公平合理对待。
- 华小是国家教育体系内的学校,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享有获得全部行政和发展拨款的法律权利,政府有责任发展华小,承担华小全部行政和发展开销,确保华小及其学生的权益获得公平合理对待。
- 大会促请政府修改教育法令,恢复“国民型中学”(Sekolah Menengah Jenis Kebangsaan, SMJK)的法定地位,兑现对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的承诺,包括三分之一的华文授课时间,提供足够合格师资,承担学校全部行政和发展开销,保障董事会的法定地位和权益。
案由:
- 政府必须兑现当年把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时,向这些改制中学许下的所有承诺。
- 政府通过《1996年教育法令》废除了“国民型中学”的法律地位和名称,把国民型中学改制为国民中学。
- 大会促请政府确保公共服务局,全面承认国家学术资格鉴定局所承认的820所中国大学和157所台湾大学的学位,真正落实我国与中国、台湾所签署的大学学位互认协议,让持有有关学位的我国各族公民享有任职政府公职的资格,以取信予人民和国际社会。
案由:
- 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日前表示,虽然国家学术鉴定局已承认820所中国大学和157所台湾大学的学位,但公共服务局分别只承认其中的9所和18所大学的学位。
- 公共服务局的有关做法,令我国和政府的诚信与形象遭受破坏以及难取信予人民和国际社会。
- 吸引我国人才回国,加强国人归属感,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