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970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70年3月29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选举第7届(1969及1970年度)常务委员5名。
    议决:此次选举,应采用口头介绍式公举之。结果,当选之常务委员5名如下:

    ①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兼财政)
    ②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③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
    ④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⑤ 槟威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1967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7年9月24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选举第6届(1967年及1968年度)常务委员5名。
    议决:以口头提名式选举之,结果,当选者如下:

    ①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
    ②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③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
    ④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⑤ 槟威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1965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5年8月22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选举第5届(1965年及1966年度)常务委员5名。议决:每州派出代表一人,以单记名式投票选举之,开票结果,当选者如下:


    ① 吡叻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②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
    ③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
    ④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⑤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1964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4年10月31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1. 以董总代表大会名义,呈函首相东姑,表示竭诚支持全国总动员,抵御外侮,保卫国家,并誓为后盾。

  2. 请求政府于明年起,普遍设立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及考试媒介语的综合中学。

  3. 请求政府列华文为官方语文之一,表示尊重多元民族之文化。

  4. 请求政府迅速承认南洋大学学位。

  5. 独立中学借与国民型中学之校产,是独立中学所有。

  6. 独立中学之国语教师及英文教师,请政府选派并负责其薪金。

1963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3年8月4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选举4届(1963年及1964年度)常务委员5名。当选常务委员如下:

    ① 雪兰莪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兼财政)
    ② 吡叻州华校董事联合会 
    ③ 柔佛州华校董教联合会
    ④ 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
    ⑤ 马六甲华人教育协会

1961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61年1月22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 会务报告
    主席报告称,自1960年教育检讨报告书发表后,兄弟曾偕同马华公会代表,谒见教育部长,请求对该报告书展缓通过,但教长之意见,认为无可能,其主张在原则上通过后,如实施时发生问题,始与有关团体商讨之,该报告书经在国会上下议院通过,九个州属之各关心华文教育团体,均曾致函马华教育三大机构,请发动召开全国性之社团学校代表大会,商讨其事,本会为尊重马华公会起见,曾征询其对此意见如何,但所得到之答覆为:根据马华公会新章程之条文,并无三大机构之组织。追至去年11月5日,本会与教总曾假吉隆坡教总大厦联合召开全国华文中学董教代表会议,出席者异常踊跃,事前亦有邀请马华公会派代表参加,但该会答覆以“不便参加”为由,殊为抱憾。是日之会议,经通过五项议决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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