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与
独大教育机构(独大)
联合文告
2024年5月9日
针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以下简称 “综合大楼”)建设计划的协调工作,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以下简称 “三机构”)向来表示愿意理性沟通与协商,以期解决争议。因此,对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非营利公司”)在2024年5月9日所发出的文告中,表达在求大同存小异的原则下,愿意就 “综合大楼” 建设计划的协调工作做出让步,以打破僵局,寻求达到和解,三机构皆一致表示欢迎。
与此同时,三机构重申,沙亚南高庭于2024年5月6日有关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指控 “综合大楼” 侵占和(或)引起非法侵入部分土地一案,法官乃基于前两者的律师在庭上承认他们没有维持诉讼所需的资格,因而在裁决时直接将此案撤销,并谕令起诉方赔偿董总及独大各4万令吉堂费。
尽管如此,三机构认为,与非营利公司和新院的协商大门依然大开,前提是非营利公司和新院不再主动针对此事兴讼。为了确保协商得以顺利进行,我们呼吁各界摒弃成见,谨言慎行,勿再发表破坏协商氛围的激烈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