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2011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日期:2011年6月11日(星期日)
时间:上午10时30分
地点:加影董教总教育中心A座401会议室

 

  1. 本大会促请政府在治国理念、制度、法令、政策和措施等方面,以民为本,公平对待各族人民和各源流学校。我国各族人民应发挥团结力量,以确保国家往良好方面发展,建设一个公平和进步的国家。

    案由:

    1. 长期以来,种族和宗教极端主义言行,贪污腐败和司法等问题, 不利社会进步与国家发展,造成我国和全民付出沉重代价,必须给予纠正。
  2. 本大会促请政府公平对待华小,制度化及有效地早日全面解决华小长期面对的师资、拨款和学校不足等问题,以符合华小以华语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本质,促进华小健全发展,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案由:

    1. 各源流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重要一环及国家宝贵资产和优势,丰富了我国多元社会色彩。政府应珍惜及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
    2. 华社坚持华小的本质必须保留,不能侵蚀和变质,包括华小的主要教学和行政媒介语必须是华语华文,华小董事会拥有管理学校的主权。
    3. 政府应在大马计划、财政预算、教育发展蓝图及学校规划指南,制度化解决华小师资、拨款和学校不足等问题。


  3. 本大会促请政府执行《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承担政府资助学校的全部行政开销,包括水电、电话、排污和上网费等,并纳入中央付款制度,增加拨款解决各校所欠开销,与国小和国中享有同等权益。

    案由:

    1.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政府资助学校享有获得全部资助拨款(full grant-in-aid)和固定资本拨款(capital grant),即行政和发展两种拨款的法定权益。因此政府有责任承担政府资助学校的全部水电、电话、排污和上网费等行政开销。
    2. 教育部应停止误导人民及即刻纠正把“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等同于“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等同于“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的错误及违法措施,坚决反对当局继续歧视华小、淡小、教会学校、宗教学校和改制中学。


  4. 本大会促请政府全面恢复华小董事会的主权和地位,纠正教育部和财政部长期以来剥夺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权力及边缘化董事会的各项措施,并确保各州教育局积极处理及发出学校董事注册证。

    案由:

    1. 1957、1961和1996年教育法令都规定华小董事会是管理华小的机构,每一位董事必须注册。华社坚持华小董事会的主权和地位不容剥夺及边缘化。董事会有权力和责任管理学校的校产和财务,包括签署学校支票,审查账目,管理学校食堂、礼堂、贩卖部和租金等。


  5. 本大会吁请全国华小董事会,坚决捍卫董事会主权,谨慎处理董事注册申请事务,严防别有居心者通过非法途径,篡夺董事会权力和取代现有董事会,以破坏董事会正常运作,削弱董事会维护华小的力量。

    案由:

    1. 华小董事会是管理华小的法定机构,董事会必须维护华小,使华小获得良好管理与健全发展,不容任何方面破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基本权益。


  6. 本大会促请政府摒弃种族和政治考量,取消公共服务局奖学金和国立大专收生的种族固打制,并采用非种族性的绩效和扶弱政策,落实透明的制度化方案,一劳永逸解决国立大专收生及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遴选和发放问题,公平对待全民,使国家繁荣和谐及进步。

    案由:

    1. 国立大专收生和公共服务局奖学金问题向来引起各种争议和不满,造成许多优秀人才外流,政府难以吸引人才回国,使国家蒙受极大损失。
    2. 政府应公布公共服务局各类奖学金申请资格、得奖者名单和获选原因及各项统计资料,确保应得者获得奖学金,并进行监督和问责,保障奖学金制度的公平和透明度。


  7. 本大会促请政府全面承认华文独中统考文凭,作为进入国立大学、师范学院、师范大学和政府机构的录取资格,同时不应制定诸多的限制和附加条件,以留住人才为国贡献,避免人才外流造成国家损失。

    案由:

    1. 华文独中统考文凭作业严谨及素质水平高,受到许多大学的认同与肯定。独中统考生已在国内私立大专和许多国外大专包括世界级顶尖大学深造。
    2. 让独中统考生受训为华小教师,协助解决华小师资短缺问题。
    3. 国际上的人才竞争日益激烈,尤其在中国崛起的影响下,具有三语能力的华文独中生成为国内外竞相吸收的人才。


  8. 本大会促请中央及州政府支持华文独中发展,制度化及无条件的在每年财政预算中拨款给全国独中,每年颁发奖学金给独中优秀生,豁免独中生缴付政府考试报考费,废除限制独中学校数量的政策,拨地给独中,批准增建独中,早日批准在关丹和昔加末设立独中。

    案由:

    1. 华文独中是民办非营利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的一环,学生家长履行公民责任缴付税款。近年全国独中学生持续增加,有些独中面对学生爆满问题,一些有学生需求的地区却没有独中。不论学生在何种源流学校受教育,政府都有责任照顾我国学生所享有的公民权益,公平对待所有公民,以及照顾学生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和需求。
    2. 2009年5月26日,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与董总、教总、华总、七大乡团、留台联总、校友联总和马来亚南大校友会会谈,并宣布教育部原则上同意豁免独中学生包括其他私立学校学生缴付政府考试报考费。
    3.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曾公开肯定华文独中是国家的珍贵资产,正副首相也赞扬华文独中数十年来为国家栽培人才的贡献。因此,政府应实施开明政策,采取具体行动支持独中发展。


  9. 本大会促请政府履行当年对改制中学许下的种种承诺,公平对待和负责发展改制中学,并正视和采纳董总去年针对改制中学/国民型中学问题向政府呈递的备忘录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包括尊重董事会主权,正副校长和主任级教师须具华文资格及获得董事会同意,政府承担学校所有行政和发展开销,提供足够合格华文师资给改制中学,同时确保政府国中有足够合格师资开办华文班和中国文学班,增加华文科节数,纠正政府考试的华文科出题和评分标准等问题。

    案由:

    1. 政府当年把大部分华文中学改制为以英文媒介的国民型中学,而后改为以国语(马来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曾对改制中学和华社许下各种有待政府全面兑现的承诺,包括三分之一的授课时间以华文教学,承担改制中学全部的行政和发展开销,董事会拥有管理学校的主权等。


  10. 本大会促请政府严正考虑广大华社普遍意愿,早日恢复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并促请我国社团和各界人士积极响应支持及参与董总发动的要求政府恢复林连玉先生公民权的签名联署。

    案由:

    1. 当年身为华校教总主席的林连玉先生,领导华社极力反对政府把华文中学改制为英文中学,因而于1961年遭吊销教师注册证及1964年被褫夺公民权。尽管如此,林连玉先生依然继续留住在这片土地上,直至1985年12月18日逝世。虽然林连玉先生已逝世多年,但华社依然深切希望恢复林连玉先生的公民权。


  11. 本大会促请全国党团和华社各阶层人士,更积极支持和捐助新纪元学院的软硬体建设与发展及升格为大学。

    案由:

    1. 新纪元学院是实现我国华社建设完整华文母语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努力。新纪元学院致力于建设为一所具有民族特色的优质大学,需要各界的支持和更多资金及人力等资源的投入。
    2. 新纪元学院近年取得显著的建设与发展成果,包括有效解决课程开办准证和认证以及学生申请国家高等教育基金贷款问题,开办幼儿教育及对外汉语教学等新课程,多项课程获准以中英文教学,加强师资的队伍及资历,重组学术与行政部门,提高学术研究水平,加强对独中的支援与交流,设立独中师资培训中心,招收国际学生,设法为东南亚国家培训华文师资,以及在去年再次提出升格大学申请。


  12. 本大会促请政府实施开明政策,宏观的看待及支持各源流高等教育发展,每年拨款予民办非营利的新纪元学院、南方学院和韩江学院,并批准它们升格为大学的申请。

    案由:

    1. 新纪元学院、南方学院和韩江学院的持续发展及升格为大学,是我国教育的宝贵资产和特色,丰富我国多元社会色彩,培育各领域人才,为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13. 本大会热烈欢迎政府与中国签署马中两国全面互相承认大学学位的协定,并促请政府公布协定内容和具体执行方案,尽快在今年内落实。

    案由:

    1. 巩固马中两国友好邦交,加强在教育和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2. 扩展我国各族学生的升学管道和国际视野,解决学位不受承认及申请为国内专业组织会员和执业资格等问题,录取留华毕业生进入国立大专和公共服务领域,吸引人才回国服务和发展,引进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各种资源。


  14. 本大会促请政府全面承认台湾各大学的学位,肯定我国留台毕业生为国家作出的贡献,避免人才外流。

    案由:

    1. 1950年代至今,我国留学台湾毕业生超过4万人,在政经文教和科技等领域对国家建设作出贡献,有者甚至成为政府内阁成员和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