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0,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总文告
2010年10月20日
董总遗憾并谴责诺贝尔和平奖遴选标准含有不良的政治意图
- 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遴选委员会不顾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对,把和平奖颁给了刘晓波先生。诺贝尔和平奖的遴选委员会漠视中国人的民族尊严,严重干预中国内政的做法,违背了世界各国爱好和平和主持正义的人士的意愿,使诺贝尔世界和平奖成了世界的笑柄。
- 前一回它颁给了流亡在印度鼓吹西藏独立的达赖喇嘛,干预中国内政,破坏中国的领土统一和主权完整。此举已经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不满以及严重抗议和谴责,诺贝尔和平奖遴选委员会并不以此为戒。这证明他们一意孤行,敌视和挑衅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
- 董总坚决认为中国的安定、和谐、团结、统一,是维持亚洲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或机构利用任何借口干预中国的内政,以及破坏中国和平稳定。
- 董总认为诺贝尔和平奖遴选委员会的作为是含有不良的政治意图,我们对此表示强烈的遗憾和谴责。
10 月 7,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总文告
2010年10月7日
根据某报今年10月6日的报导,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在为“全国国语月”主持推介礼时,声称“国家语文出版局在独中积极推动使用国语,获董总、华总及大马翻译及书艺协会积极响应及配合,以达到全国国语月的‘一个语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口号。”
本会在此澄清,董总今年只参与国家语文出版局举办的“国语论坛”和“语文与文学节”活动,并没有参与“全国国语月”活动。
董总不认同单元化的“民族国家”概念。董总认为,主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的“民族国家”概念不符合我国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和多元语文的国情。
1985年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指出,“我们接受马来西亚语文为我国的国语,作为我国多元民族社会的共通语文。然而国语作为各族共通语文的特殊地位,不能作为语文同化或语文歧视的根据。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国各族人民的语文地位是平等的,应具有同样的尊严,得到同样的尊重,同时应可在各领域里自由使用。”
《全国华团联合宣言》也强调,“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及多元文化的社会,文化政策的制定必须以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为前提。”
9 月 29,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教总文告
2010年9月29日
- 针对988电台前主持人迦玛日前又在吉隆坡大城堡酒店的一场讲座会上,再次发表侮辱华教和华社,以及淡米尔文教育和印裔社会的言论,包括了指华族是因为已被“洗脑”,才会要捍卫华小和华教;很多华小生成绩不好,难融入社会,都跑去从事违法的盗版光盘工作;以及很多印裔社群生活在社会低下层,是因为他们毕业自淡米尔小学等等,董教总深表不满,并严厉谴责迦玛这种纯为泄发个人情绪,而发表不符合事实和深具误导性言论的不负责任做法。
- 董教总表示,我国华文教育早在19世纪就开始,并随着时代的演变,一直发展到今天。基于母语教育乃是最有效的教学方式的大原则,同时,也为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因此华社非常重视华文教育的发展,并给予大力支持。再加上华校长期被政府当局所边缘化,在发展上面对诸多问题,因此,华社一直以来都自动自发,出钱出力,捍卫华教的发展,以确保华校的正常运作,惠及国家的发展。因此,迦玛指华社“被洗脑”才会捍卫华教,根本就是胡言乱语,莫名其妙,不但蓄意歪曲事实,更是严重的污蔑。
- 迦玛大放厥词,指很多华小学生成绩不好都跑去从事盗版光盘的工作,又批评印裔学生因为毕业自淡米尔小学,所以生活在社会低下层,这对华小和淡小的学生,以及老师和学校本身,都是极大的侮辱和毁谤,不但与事实不符,而且完全抹煞了华小和淡小数十年来对国家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事实上,学生成绩的好坏以及社会问题的产生是许多因素所造成,而且各源流学校都有问题学生的存在,这是整体的国家教育问题,和各源流学校的并存及教学媒介语毫无关系。
- 事实上,华校毕业生在国内外的优越表现都是大家有目共睹的,而且对国家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良多,因此深受国家领导人的赞赏。迦玛罔顾事实,反而蓄意把一些华裔从事盗版光盘的工作归咎于华校,其意图非常恶毒,很明显是为了达到破坏华教的目的,进而抹杀华校长期为国家作育英才的贡献。
- 董教总表示,迦玛身为时事评论人,对任何课题发表评论时,都必须根据事实,在真正了解情况后,才谨慎发言,而不是根据自己喜恶,或是基于自己个人的私利和其隐议程,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甚至做出污蔑和捏造事实的不负责任行为。有鉴于此,董教总认为,迦玛必须对其一再滥用言论自由的权利,对华教和淡米尔文教育作出毫无根据的攻击和破坏的举动,向华裔和印裔社会道歉。
9 月 28,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总文告
2010年9月28日
董总针对988电台前主持人迦玛在多个场合宣扬和鼓吹单一源流学校的言论,加上最近期间国内出现各种极端种族主义叫嚣,发表文告如下:
- 董总严正驳斥迦玛的有关单一源流学校的言论。迦玛其实是在重复我国极端种族主义者长期以来所鼓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的民族同化政策,在文化教育上不断想方设法实现只有以马来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单一源流学校的“最终目标”,否定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等其他源流学校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 董总强调,我国各源流母语教育的学校早在独立建国前就已存在,而且母语教育权利和教育选择权利,是国际公认的人权。联合国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阐明,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195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的决议指出,学生一开始上学就应该以母语作为教学媒介,并且应尽量将母语的使用,推向教育的更高阶段上去。我国宪法也保证人民使用、学习和教授母语的权利,1996年教育法令也阐明了各源流学校以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由此可见,迦玛的单一源流学校言论显示他不尊重人权,也不尊重我国宪法和国际公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
- 迦玛把华裔孩子接受华文教育的权利和重要性,与华语作为第二语文的教学方式混为一谈,显示他在不太了解华文教育和教学原理的情况下却要胡说八道。迦玛的言论也显示他鼓吹“一科主义”,即华文等母语只是一科选修科,而这正是鼓吹单一源流教育者长期所要达到的目的。事实上,国小开办的华文班,只是教导一科华文,是一种语文技能的学习,它并不等同于华小的华文教育。
8 月 21,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总文告
2010年8月21日
董总针对柔佛州和吉打州两所国中的校长近期在学校集会上,发表深具极端种族主义和侮辱他族的言论,包括发表“寄居论”、叫华裔学生“回去中国”或印裔学生“回去印度”一事,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 董总严厉谴责发表有关极端种族主义言论的校长,并吁请政府采取严厉行动,惩罚有关校长。此外,政府应在学校的管理、课程和活动中,加强灌输有关各族文化、生活礼节和宗教习俗的认识和了解,以促进教师和学生对我国多元种族、文化、语文和宗教的互相交流、尊重、接纳和赏识。
- 在我国社会中,不时会有极端种族主义分子发出“回中国去”、“回印度去”以及“寄居论”的种种分裂性及挑衅性的叫嚣。这些极端种族主义分子为了到达利己的阴谋,不惜蓄意破坏我国各族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融洽关系。我们认为,政府必须严厉执法,制止这些极端种族主义的言行。政府不应该选择性的一方面压制对各族平等权益的要求,并视之为种族情绪,另一方面却纵容类似《马来西亚前锋报》媒体经常发出极端种族性言论。
- 董总呼吁各界共同努力,要求制定“种族关系法令”和司法制度的改革,建立具有公信力和人民信赖的司法制度,以有效和公正地审理有关种族歧视及制造种族冲突的案件。
8 月 5, 2010 | 文告与声明-2010
董总文告
2010年8月5日
董总针对校友联总会长陈鹏仕先生2010年8月4日在南洋商报的谈话报道作出下列书面回应:
- 对于校友联总主席陈鹏仕先生8月4日表示认同董总提出的以华教大局为重,求同存异,通过对话来解决双方的分歧,我们表示欢迎。既然双方已经决定在8月7日举行交流会,什么问题都可以摆在台面上谈,尽可能减少向新闻媒体放话,以免造成混淆。
- 尽管如此,陈鹏仕先生还是提出了2007年3月1日在董总A101会议室举行的座谈会,事实上,这只是双方工作人员的交流会。出席者是校友联总秘书处人员,董总方面则是会务局几位职员,根本就无所谓“董总代表”或含糊其辞的“董总负责人”,这不是校友联总和董总两个会领导人或代表的会议。至于陈鹏仕先生提到的第一点,即每2或3年举行1次比赛,实际上是由董总职员提出的建议,原因是涉及出题的问题;第2点关于“校友联总、董总、教总联办”的建议是由校友联总的人提出的,董总职员没有也不可能答应;第三点关于出题范围则是由校友联总的人提出的。董总职员过后也没有把座谈会上所谈的内容向董总常委会报告。要证明这一点非常容易,首先校友联总还是每年举办一次华教常识比赛;2007年后的比赛试卷的纸头始终清楚地标明:校友联总主办,各州校友联承办。
- 陈鹏仕先生说董总主席叶新田“自认为校友联总发言人”,这话令人莫名其妙。
- 陈鹏仕先生说,“每一次交付印刷时,都是董总负责人自行决定,过后才寄出账单给校友联总,这种令人错愕的先斩后奏的做法,造成校友联总的误判”。陈鹏仕先生的谈话确实令我们感到错愕。首先,账单不是在结算之后才开出的吗?其次,我们逐年都寄出账单,怎么多年来不见校友联总的负责人提出抗议,退回账单以表示不知情或干脆说董总是“协办单位”,不用给钱的呢?陈鹏仕先生先前公开说校友联总不必缴付印刷费,现在又嫌贵,谈话前后矛盾。
- 比赛报名截止后,参赛者人数以及必须印刷多少份考卷,都是由校友联总的人通知董总职员,考卷印刷好后,也是校友联总的秘书处派人来依据各个考场的人数加以点算和包装,然后寄发出去。
- 至于印刷费的情形,都是有稽可查的。由原来的“手改”到电脑卡改卷,由单张的装订到书本式的装订法,参赛人数的增加,数字都可以摆出来加以审核的。
- 从上述陈鹏仕先生的谈话无疑证明两点:1、董总并不是协办更不是联办单位,不能够把“协助”当成“协办”;2、董总确实从一开始就逐年寄出账单,包括后来已经结清以及还未付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