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白沙罗华小事件的发展

董教总文告
2001年01月06日

董总常委与教总常委于2001年1月6日召开紧急联席会议,会议针对白沙罗华小事件的发展,作出以下的议决:

  1. 董教总认为,白沙罗华小的事件集中地突显了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即在华人人口稠密地区严重缺乏华小。

    一般上来说迁校的方案适用于面对学生来源的华小,像白沙罗华小这类面对学生爆满的学校,理应增建分校或在邻近地区增设新华小,而不是采取迁校方案。因此,教育部应尊重当地家长的意愿,保留白沙罗华小原校,并积极在丽阳镇兴建已承诺的新华小,以解决有关社区对基本教育设施的需求。
  2. 对于副教育部长拿督韩春锦宣布,1月6日开始“白小原校将暂时交由警方全权处理,同时封锁现场,与教育部没有任何关系”,同时“限令护校的白小学生必须在2月7日前到新校舍报到,否则将在教育法令下面对被开除学籍的厄运!”,董教总认为,教育部不顾有关家长及学生的意愿,枉顾当地社区对母语学校的需求,不履行本身为人民提供教育服务的责职,没有从积极的角度及方式去解决白小有关的问题,反而将有关问题激化,将责任推委警方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是非常不合理的,对我国倡导及欲塑造爱心社会,无异是极大的挫折。
  3. 董教总认为,有关事件在未有妥善解决方案之前,教育部就决定白小原校停止操作,同时不再调派师资到原校授课,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董教总认为,教育部应尊重有关白小家长的意愿,允许不愿与培才二小共校的家长将子女送到原校上课,并派遣教师在原校执教。这才是疏缓问题的善意做法。
  4. 董教总认为,教育部尽速寻找对话管道,协调各方面,以达致合理的解决方案,动用警方接管校园,不仅有损政府的声誉,更令人民质疑教育部的专业能力。
  5. 教育部不但没有以学生利益为考量,积极解决学生上课的问题,反而宣布将开除继续在原校上课的学生,这种违反教育理念的做法,实在是令人不可思议。

重申反对试图宏愿学校方式模糊及逃避增建华小要求

董教总文告
2000年12月15日




董教总针对政府决定在近期内在梳邦再也与柔佛再也兴建两间宏愿学校,以及马华副总会长兼人力资源部长拿督冯镇安于12月8日受报社专访时指“宏愿学校中心将是一个增加华小的途径。”的说话,发表文告如下:


重申反对《宏愿学校计划》

  1. 董教总认为教长于11月23日及冯镇安部长于12月8日公布的新《宏愿学校计划》修改指南,并没有改变《宏愿学校计划》的基本概念,即把不同源流学校放在同一个地方,其建筑物以通道衔接起来,共用学校设备。
  2. 董教总重申,我国各源流学校是导致种族极化或分裂的根源为理论依据的《宏愿学校计划》,不仅否定了我国各源流学校存在的客观事实,以及各族拥有自主的母语学校的基本合法权利,同时还企图将促进“国民团结”这样涉及政治、社会等重大的责任,完全由国民初等教育去承担,是非常不合理。更严重的是,欲通过改变各源流学校在不同校园,从而统合在同一个校园新架构下运作的宏愿学校,实质上是要集中各族学童在同一屋檐下,最终以共同语文(即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最终目标”的目标服务。基于上述的理由,董教总重申坚决反对各种(不管是涉及现有或新增)将“不同源流学校放在同一个地方”概念的《宏愿学校计划》。
  3. 既然政府承认1986年的《学生交融团结计划》也可达致团结各族学生的目的,为何有关当局仍然一意孤行,坚持要推行遭受人民置疑及反对的《宏愿学校计划》。董教总吁请政府放弃《宏愿学校计划》,改以推行1986年《学生交融团结计划》。

    坚决反对以《宏愿学校计划》的方式增建华小
  4. 我国各源流小学早已纳入国家教育体系,理应受到政府一视同仁、公平及合理的对待。很遗憾的数十年来,在有关当局长期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下,华小及淡小在办校办学上,严重面对各种阻扰,诸如师资短缺、拨款不足、学额爆满增建学校不获批准,以及长期各种行政偏差的干扰。
  5. 董教总认为在增建华小的课题上,华人人口自1968年至2000年人口增加了近一倍,但华小由原本的1332间,至令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只剩下1284间,共减少了48间,若结合前教长那吉接受报社专访“根据我们的政治承诺,华小将保持原状,并维持现有数目,教育部目前并不打算增建新的华小”(1998年4月25日),以及“我们并没有增建新华小的政策,我们的原则是以搬迁或扩充华小为基础”“目前花园住宅区学校保留地,是保留给国民学校的,教育部不可能把这些国民学校的保留地用来增建国民型华小”(1999年2月12日)的谈话,以及冯镇安部长于12月8日接受报社专访时说“目前政府的保留地只是用来兴建国小或中学,马华要看到,每一个政府保留地都会被拨出部份土地来兴建华小。因此宏愿学校中心将是一个增加华小的途径。”“马华同意宏愿学校,是为了争取政府的保留地和拨款来兴建华小”的谈话,我们将清楚的看到有关当局完全否定了华小做为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可以增建学校的权力,也漠视许多人口稠密与新住宅区其他族群孩童对母语教育的需求。
  6. 董教总严正指出在人民极力反对宏愿学校的当儿,有关方面竟然是意图以宏愿学校来争取政府保留地和拨款兴建华小的方式,来模糊及逃避在人口稠密与新住宅区,要求增建新华小的合理的要求。日前宣布的在梳邦再也及柔佛再也增建的两间宏愿学校,原本这两个地区长期以来,每年开学都出现学生严重爆满,要求增建华小一直不获批准。据了解,柔佛再也每年都出现华小严重爆满,而新山华社早在1996年就已要求在此增建2间华小,但至今仍没有一间华小,反而国小多达5间,即使淡小也有两间;而梳邦再也地区只有一间华小,每年因学生严重爆满,而出现7、8百位学生不能入学的困境。,现在不仅不是增建新的华小,反而兴建遭华社极力反对的宏愿学校,这当然不为华社所接受,且必定遭到华社的反对。目前全国各地已超过30个地点,例如:新山、雪隆一带等需要马上增建华小,我们坚决反对以宏愿学校的方式,来增建新的华小,同时要求政府尽速在上述地区增建华小。

斥维护华教是极端份子的指责

董教总文告
2000年12月06日

  1. 作为一个华教的领导机构,董教总基于我国多元种族、多元社会的事实以及从维护母语教育是一项基本人权的原则出发,坚决反对为逐步落实以国语作为所有教育机构主要的教学媒介“最终目标”服务的《宏愿学校计划》。董教总这个鲜明立场,充份反映了广大华裔对母语教育的信念与意愿。如今它不但不能得到有关方面的尊重,反而三番四次遭受“不爱国”、“极端份子”的指责,董教总及华社感到不可理喻及忿慨。五十年来的华教历史,一再证明了董教总对母语教育的主张及反对宏愿学校并不是所谓“极端份子”的主张。如果将长期致力於维护母语教育的生存与发展的教育机构指责为“极端”,这不但是强词夺理,也不能取信于民。
  2. 董教总认为《宏愿学校计划》的提出并不是一项孤立的事件,它和政府长期以来推行单元化教育政策息息相关。众所周知,在单元化教育措施下,政府无意增建新华小,造成城镇地区家长漏夜排队为子女办理入学登记;政府对华小拨款不足,[例如在第七大马计划(1996--2000)华小的拨款只占2.44%],至使当地华社常年为筹款而忙;华小师资常年严重短缺(至今还缺4千多名合格教师),家协为筹钱聘临教而操心。这一系列不正常现象给华社带来沉重的额外负担,广大群众感同身受。在上述诸多问题解决无期的情况,政府推出《宏愿学校计划》且势在必行,引起广泛的不满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这不能归咎于一些人所说的被误导及渲染下所产生的民意不满的表现。任何人若不能认清这个事实,显然是低估了人民的智慧。
  3. 董教总重申,在促进“国民团结”这样广泛的政治、社会课题上,所涉及的层面远远超过国民基础教育所能背负的重担。何况宏愿学校也不能保证,更不能等同就是“国民团结”。因此,董教总反对宏愿学校并不应理解为反对国民团结与交流,更不是所谓要“隔离”不同族群。 我国华小属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各族学童可自由报读,目前在华小就读的非华裔学童约有6万5千人,占华小学生总数10至15%,怎能说华小跟其他友族“隔离”呢?
  4. 董教总认为,我国各源流学校的并存均属国家的重要教育资产,绝对不是种族两极化的根源。我国政府中学与大专院校各族学生集中在同一屋檐下学习,种族极化现象依然如故,就是最好的证明。让各源流母语小学各自的办学特色充份发挥潜能,培养多元文化、开放思想的人才,才有利于加强国家竞争力以应付新世纪的挑战。
  5. 董教总认为政府采取只建宏愿学校作为增建华小的措施,显然另有议程,这有违华社广大群众的真正意愿。董教总吁请政府俯顺民意,放弃改变各源流学校并存将各源流学校合一的《宏愿学校计划》,推行一个以学生为对象的《学生团结交融计划》(1986年政府答应推行,至今还没充份落实的计划)。 与此同时,政府应加速在华人人口稠密,需要增建华小的地区增建新华小,以满足广大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合情合理需求。此外,政府必须尽速落实1999年全国大选时,宣布的兴建6间华小及批准12间华小迁校的承诺。

修订指南没有改变《宏愿学校计划》的本质和概念

董教总文告
2000年11月24日


董教总针对教育部长宣布宏愿学校修订指南事发表文告如下:


宏愿学校计划概念没有改变


教育部长于11月23日在鲁乃宣布宏愿学校指南已修订,注明宏愿学校内的华小和淡小将设立董事会,而且协调委员会不会取代董事会。

董教总认为,修订并没有改变宏愿学校的概念,即把不同源流学校放在同一个地方,其建筑物以通道衔接起来,共用学校设备。这个概念的实施势必需要成立协调委员会,也就必然使到董事会被架空,地位和权力被削弱。

韩春锦副部长于11月11日在芙蓉对媒体说:宏愿学校指南只不过是一项计划,没有法定地位。如此说来,指南里的任何保证或保障都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效力。

因此,在目前严峻的教育法令条文下,宏愿学校概念的推行是对华小的存在和发展一项极大的威胁。华小在宏愿学校新的组织架构下将逐渐失去原有特征,华文教育的根将难以保存。

董教总认为,如果教育部真心要促进学童间的交流和国民团结,就应该放弃宏愿学校计划,大力落实《1986年学生交融团结计划》。

教育部没有尊重华社的诚意


教育部在没有事先与有关华小商谈,以及获得它们的同意,就将它们列入宏愿学校计划内,并且在有关地方已进行宏愿学校的建筑工程,有的已接近完成阶段。

教育部开始时声称宏愿学校计划只涉及到5所华小。然而,至今被教育部列入宏愿学校计划的吉隆坡三育华小则显然不在那5所华小之内。

上述所提到的5所华小以及三育华小都是在今年7月之前就被列入宏愿学校计划内。当时教育部只有1995年的宏愿学校计划书。这意味着这些华小被纳入宏愿学校计划是为着实现“最终目标”服务的。

华社长期以来要求政府增建新华小,以解决城镇地区严重学校不足的难题是合情合理的。教育部对华社要求增建新华小,解决师资短缺及拨款不足的问题,没有获得政府的积极回应,反而推出宏愿学校,而且要坚持“势在必行”,显然是有其隐藏议程。因此,难怪教育部被认为没有尊重华社的诚意。

必须修改教育法令以明确保障国民型学校


《1996年教育法令》绪论里明确提出要建立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教育制度,其17(1)条款更是规定“国语必须成为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

17(1)条款只允许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28条款下由部长设立的国民型学校无须使用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然而,现有的一千二百多间华小没有一间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28条款下设立的。

《1996年教育法令》第28条款只允许教育部长设立国民学校或国民型学校,并没有豁免国民型学校不受第17(1)条款的约束。应该指出,第28条款也没有授权教育部长设立宏愿学校。

董教总非常同意教育部长的看法,即法令条文是最佳的保证和保障。现在的问题恰恰是: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国民型学校没有明确的法定地位和保障。因此,政府必须修改教育法令以明确保障国民型学校。

反对借团结名义落实最终目标政策

董教总文告
2000年11月09日



董教总针对《宏愿学校计划》指南的公布及有关事件的发展,发表文告如下:

  1. 《宏愿学校计划》不是凭空出现的计划,这计划的概念和目标提出有其背景。因此,我们绝不可以离开华教历史,孤立的来看此计划。
  2. 1956年《拉萨报告书》与《1961的教育法令》明确提出 “把各族儿童纳入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的国民教育体系,虽然我们认识到达成这个目标的过程不能过于仓促而必须逐步推行”。《1996年教育法令》第17(1)条也指明:“国语必须成为国家教育制度内所有教育机构的主要教学媒介……”。50年来,有关方面为了达致这项“最终目标”的“宏愿”,不断通过各种政策和行政措施逐步地落实消灭及打击各族接受母语教育的权利。举其大者如:1961年利诱威迫华文中学的改制、1983年3M课程中以统一教材,教材的翻译等措施尝试改变华小、淡小的特征、1985年的《综合学校计划》以及1987年委派不谙华语、华文资格者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等等。所幸在华社坚决与极力反对下,华社至今还保有华文小学及华文独中。
  3. 2000年7月25日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宣布14个国阵成员党一致接纳宏愿学校计划,董教总早在1997年取得教育部于1995年12月拟定的有关指南,并赫然发现,指南的背景4. 2项条文中明确指出:“在促成国家团结目标的努力中,教育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1956年《拉萨报告书》为基础的国家教育政策很清楚地申明了国家教育政策作为促成国民团结的工具的目的,特别是在学童间国语作为所有类型学校的统一教学媒介被看为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及必须逐步全面推行。”在这个基础上,《宏愿学校计划》才提出将二或三所不同源流和行政机构的学校置于同一地点上。如此赤裸裸欲贯彻单元化思想主导的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董教总及华社一定要坚决反对。
  4. 在华社极力的反对下,内阁于今年8月9日宣布废除95年的《宏愿学校计划》指南,同时授权交通部长兼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林良实及教育部长旦斯里慕沙莫哈未针对有关计划的推行重新草拟指南。9月22日,教长召见董教总等5单位并发出新指南。董教总经几次的专案会议研究后,得出的结论是:新指南和旧指南只是换汤不换药,即虽然新指南已经将旧指南4.2条文去掉,但却转为“隐议程”,在精神与实质上,8月份的旧指南与9月份的新指南都是为了贯彻“最终目标”的产物。
  5. 董教总赞成通过适当且为各族人民接受的方式促进国民的团结,但董教总坚决反对以欲贯彻“最终目标”的《宏愿学校计划》来促进国民的团结。现在《宏愿学校计划》声称是要促进各源流学生之间的交流和团结,事实上却是要将不同源流的学校综合成一所学校。董教总认为交流的对象应是“学生”而不应是“学校”, 《宏愿学校计划》概念的对象却是指向学校,即把二或三所不同源流和行政机构的学校置于同一地点上。董教总已多次建议以1986年由各方所接纳,并由教育部发出的《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取代《宏愿学校计划》。为何教育部还是坚持《宏愿学校计划》是惟一可行的计划?

董教总对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对宏愿学校作出不公平的评论深表遗憾

董教总文告
2000年11月07日



董教总针对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批评董教总对宏愿学校计划所持立场与看法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教总对首相拿督斯里马哈迪医生在没有充份了解董教总对有关宏愿学校的立场与看法前,就对董教总反对宏愿学校作出不公平的评论深表遗憾。
  2. 董教总重申我国是一个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的国家。自国家独立以来,在我国的教育制度下就存在着各源流学校,而华文小学是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华文小学遵循国家课程纲要,国语为必修科,各族学童皆可自由报读。据教育部统计,华文小学不仅获得华裔家长的支持,同时也获得非华裔家长的认同,至今在华小就读的非华裔学生已超过6万5千人,占华文小学学生总人数的12%至15%。如果说董教总维护国家教育制度下的母语教育,确保华小不变质的立场被曲解为是在坚持不符我国国情的教育制度,那是对我国现有1284间华小地位与现况的否定。它更令华社怀疑政府所谓“势在必行”《宏愿学校计划》的背后议程。
  3. 董教总认为我国是一个奉行自由、民主的国家。各族长期以来自由交往、和睦共处,这种社会现象是令人鼓舞的。我们赞同通过适当管道增进各源流学校学生之间的交流,以促进团结。鉴于当前增进团结的主要对象为学生,因此,我们赞成1986年教育部与董教总双方同意的《学生交融团结计划》,这计划所涉及的各类学生活动,各方应诚意推动,而不应仓促推行涉及层面广且复杂的三个源流学校合并的宏愿学校计划。
  4. 作为民选政府,有关当局要推行重大计划,应充份征询人民的意见,通过透明化方式进行。尤其是涉及族群权益的问题,应考虑各族群的感受。我们认为,民族团结的工作是一项长远工作,需要各方面真诚努力,在实事求是、按部就班、认清问题的本质,采取适当的途径,才能有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