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7, 1986 | 文告与声明-1986
1986年3月27日:全国华校董教总针对官方机密修正案发表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在我国人民的民主与自由不断受到侵蚀的情况下,当局又不具理由的突然提出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案,引起新闻界、政界、职工运动者、法律界、社团及各界热爱民主与自由人士的广泛反对。
各界人士一致强烈反对官方机密修正案是具有充分理由的,因为:
- “官方机密”的定义十分含糊,并远远超越了国防及安全机密;
- 为公众利益而在无意中抵触此法令的从政者、新闻工作者或其他社会工作者将面对至少一年监禁的刑罚;
- 法官斟酌判决的自由权受到侵犯;
- 由于受到有关法令的保护,政府官员与公务员的贪污、滥用权力、行政偏差、失职等弊端将无法被揭发;
- 我国政府与社会将变得更加保守、闭塞及极权化,与开放自由的概念相违背;
- 人民应享有的知悉及被告知的权利将受到严重的剥夺。
因此,我们全力支持全国新闻从业员职工会要求撤消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案的正义运动,并吁请全国华团支持全国民权委员会在这一问题上所采取的正确立场,与各有关方面联合起来,一致行动,为反对违背自由民主,违背民权的官方机密法令及其修正案尽一分力量!
3 月 25, 1986 | 文告与声明-1986
1986年3月25日:全国华校董总针对“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实施所产生问题发表文告如下:
“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才开始实行,就发生了槟州教育局不尊重董事部及家教协会之存在而私自召集威北甲抛峇底区三间华、巫、印小学校长预先商讨该区小学学生交融团结活动事件。
槟州教育局公然违反有关计划指南及教育部长指示的作法,如果不立即给予纠正,并对有关教育局官员采取应有的纪律行动,则必然会造成各有关方面对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失去信心而可能导致失败。
其实,指南第二章前言1.1明确规定“在实施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时,应成立一个委员会,其成员包括三源流学校,即国民学校,国民型华文小学及国民型淡米尔文小学的董事部、家教协会、校长、副校长及教师。”
此外,教育部长在1986年3月12日主持州教育总监会议开幕时亦指令各州教育总监必须亲自督促“学生交融团结计划”的推行,确保它谨慎地依照教育部发出的指南来实行该计划。
关于《学生交融团结计划》指南,教育部于1985年12月8日在与董教总及涉及有关计划的华小代表对话时,接受了由董教总所提出的修改建议,其中包括第二章有关“学生交融团结计划”委员会成员修改如下:
2.1 6名董事会代表,即由三校董事部各派2名。
2.2 6名家教协会代表,即由三校家教协会委派2名。
可是,教育部至今仍未发出修改后的指南,经过几度抗议与交涉,黄俊杰副教育部长在了解了问题之后,答应尽快将修改后的指南寄交各有关方面,他并表示将亲自核查修改后的指南,确保各项修改正确不误。
我们要重申:如果教育部不遵照协议行事,如果各校参与或不参与“学生交融团结计划”的主权受到侵蚀或剥夺,董教总将亳不犹豫地号召各华小全面杯葛“学生交融团结计划”。
最后,我们高度赞扬甲抛峇底华小董事会与家教协会捍卫主权的警惕性,并吁请各实施“学生交融团结计划”的有关华小向他们看齐,防止任何偏差的出现。
2 月 19, 1986 | 文告与声明-1986
1986年2月19日:全国华校董、教总针对“政府可能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项”的报导,发表文告如下:
- 近几天本地数家中、西报相继报导了国阵政府可能修改《1961年教育法令》21条(2)项的消息,其中某报还探悉这项修改的内容为:教育部长认为恰当时虽然有权下令将国民型小学改为国民小学,但是必须获得有关学校的学生家长与教师同意后方能发出该命令。另一家报章则报导教育部长在下令将国民型小学改变为国民小学之前,必须由家长提出要求,同时获得董事部之同意。
- 这项修改如果属实的话,教育部长的权力固然可能受到某些约束,但也有它不合逻辑的地方。因为除非受到有形无形,直接间接的压力和欺骗,把子女送进国民型小学的家长是没有理由会同意把它改为国民小学的,如果这是家长的愿望的话,他们应该在把孩子送进国民型小学之前,早就把孩子送进国民小学了。对于教师来说,因为他们是公务员,受到压力的可能性就更大了!华小董事部的责任在于致力维护华小的生存和发展,在正常的情况下,也绝不可能同意把华小变质。
- 因此,与其作上述不合逻辑的修改,不如俯顺民意干脆将有关条文废除,以显示政府不通过教育法令变质国民型小学的诚意。此外,国阵政府更应保证不通过小学新课程(3M制),综合学校计划或诸如此类的其他课程或行政措施,逐步蚕食改变国民型小学的课本、教学、考试、行政与集会等的媒介语文,以达到变质国民型小学的目的。
- 《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项的产生是服务于该法令的“一种语文,一个教育制度的所谓”最终目标”,即:
“本邦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必须为集中各族儿童予一种全国性的教育制度下,本邦的国语(马来语文)为主要教学媒介。为达到这目标,不能操之过急,必须逐步推行”。
为了实现上述“最终目标”,当局已经成功地推行了对中学的政策,即:
“为了国家团结,(教育政策的)目标必须是从国家制度的学校中消灭种族性的中学,以确保各族学生在国民中学与国民型中学里就读”。
因此任何不废除种族主义性质的“最终目标”的教育法令条文的权宜性变动,都不能算是政府教育法令的改变。
- 我们认为,国阵政府应该放弃《1961年教育法令》的“最终目标”,恢复《1957年教育法令》第3条有关教育政策的规定,因为它是符合各族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即:“本邦的教育政策乃要达致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家教育制度。此制度必须符合人民的要求,促进他们本身的文化、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以达致一个以巫文成为国语,同时其他居住于本邦的各种族的语文文化及其发展也得到维护与扶助的国家。”
基于上述目标与精神,当局应:
- 基于各族人民得根据本身之意愿发展其母语教育,及家长有权为自己的子女选择其所受的教育的原则,推行“共同课程纲要,多种语文源流”的政策,以符合我国多元民族社会的国情。
- 在拨款,建校(包括大专学院的建立)、设备、师资训练、招生、奖贷学金的颁发等各方面公平对待各源流学校。
- 承认华文独中存在意义和价值,保证它的存在和发展不受任何威胁和阻挠并给予经济援助。
- 基于国家与民族教育的利益,我们欢迎国阵政府任何有利国民型小学生存与发展的措施。我们希望这不是大选前的权宜之计,而是国阵政府检讨与改变国家教育政策的一个好的开端。
10 月 17, 1985 | 文告与声明
对“综合学校”计划 槟华大会堂青年团发文告:促华社作好心理准备
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七日(星期四)
(槟城十五日讯)针对当局推行“综合学校”计划,槟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於今日发表一篇文告表明其立场,促请华人社会必须有心理准备,在谈商的途径被人为阻塞之时,站稳立场,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斗争到底。
槟州华人大会堂青年团对於推行“综合学校”计划的立场如下:
(一)“综合学校”概念的提出
今年八月五日我国教育部长阿都拉巴威达在第六十二届教育总监会议上宣布政府将於明年挑选十八间小学推行实验性的“综合学校”计划。
教育部长提出四项推行“综合学校”的目标:
⑴ 使三种源流学校的学生和老师参与更多共同课外活动;
⑵ 有计划的加强有关三种学校的交往,促进了解合作互相和容忍的精神;
⑶ 充分利用三种学校的设备和便利;
⑷ 加强三种学校家教协会的合作,共同促进“综合学校”的发展,以及使更多当地社会人士参与学校的发展。
为了实现上述这些目标,教育部长也提出一些比较具体的建议:
⑴ 组织由三校学生参与的学会,进行适当的课外活动;
⑵ 共同利用三校所拥有的便利和设备;
⑶ 共同利用各校的人力,经验和专长。
(二)华人社会所反应
由於推行“综合学校”的概念牵涉到全国一千所华文小学的前途,教育部长这一宣布自然引起华人社会即刻之反应。其中以华人为主的政党如民政党、民主行动党、全国董总、教总;各州董联会、校友、教师会、中华大会堂、团运总会各乡团总会等都表示反对或抱怀疑的态度。
全国董教总曾於八月十三日和副教育部长林良实举行对话。林良实副部长的谈话的内容要点如下:
⑴ 他否认综合学校计划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华印小学;
⑵ 在综合学校的概念下联合实施的统一课程是指课外活动课程。例如:运动会、铜乐队、合唱团、球类活动和俱乐部或者学会等等;
⑶ 在综合学校计划的概念之下三校的共同活动通过一个协调机构来执行,这个机构的主席将用轮值方式委任;
⑷ 他认为如果董教总派员参加教育部为这项计划而举办的工作营,将不会被拒绝。
上述对话并未消除华人社会的疑虑,因为林良实副部长并未能答覆若干关键性问题。例如:
⑴ 共同课程的用语是马来西亚语还是母语?
⑵ 为何教育部在做出推行“综合学校”决定之前,并未咨询华人和印人社会?
⑶ 为何教育部将一个只涉及课外活动的联合活动称之为“联合学校”计划?这是否意味着最终要把有关三种学校合并为一?
九月二十四日,副教育部长林良实促请董教总和淡米尔文学校董事部於九月三十日之前就有关推行综合学校的办法向教育部提出意见书。由於教育部提出综合学校计划时并未向社会公布详情,同时未徵得华社同意。现在反过来要华社提出“推行”的办法,副教长此一促请被斥为本末倒置。
(三)政府和华社对於“综合学校”意见分歧的根源。
从上面事件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几个当今的社会现象:每当政府拟推行一个计划时总是不将详情公布,致使华社忧心忡忡,无限焦虑。这或者表示政府低估了人民的知识水平或政治觉醒或者表示政府内部缺乏有筹划能力的专才,屡将未成熟的计划仓促实行。另一方面,华人社会吸收了过去几十年历史教训,对於各种政策的推行非常警惕,也可能阻止了事物的发展。
就推行“综合学校”计划一事,华社和政府意见之差距主要来自於缺乏相互的信任。
另一方面,政府和华社对於什么种族两极化的原因执几乎相反的意见。这是目前争论的根源。
政府以及官方理论家禀承了殖民地时代的巴恩报告书的理论,把民族分裂归罪於“学童没有机会在同一个屋檐下上课”。八月七日的马来西亚先锋报的社论再度暴露出这个殖民地主义的理论的影响力。政府和官方理论家似乎相信,虽然它以不公平的标准对待两个民族,然而只要让他们之间不断接触,就能使受歧视的民族感觉心平气和,感恩顶礼。
华社认为种族两极化的主因来自种族歧视,这歧视上自政治经济,下至生活习惯,深入所有的阶层,男女老少无人得免。
我们现在将歧视政策中比较大的项目举例如下:
⑴ 政治方面的歧视
- 选区的划分是不公平的。乡村区居民的选票等於城市居民选票的价值的数倍。这使得以非马来人为主的城市居民的政治权利被相对削弱。
- 尽管多数的华裔已经把马来西亚当作其生於斯死於斯的故乡,也尽管年青的一代华族马来西亚人是土生土长,代表我国政府的首相经常称呼华裔为外来移民。
⑵ 经济上的歧视
经济上的歧视来自新经济政策的推行。这个已经在我国推行达十五年之久的经济政策把人民分为“土著”和“非土著”,土著受到保护,事事依赖政府,被划分为“非土著”者,好像被父母冷落的孩子,不免心有不平,深感受到剥削。
不公平的政策往往造成行政脱节,人才流失。国家经济捐失很大。
如果深入一步看,新经济政策虽然打着重组社会的旗号,然而实际上只造就了为数极少的百万富翁,以国家团结作为代价而使少数人得利,委实得不偿失。
⑶ 教育方面的歧视
- 教育方面的歧视具体表现在华文独立中学的费用完全由华人社会负担,华小的发展拨款少得可怜以至於许多华文小学校舍破旧,设备缺乏。华校教师的训练在质和量方面都不够,使得华校面对种种人力不足的困难。
- 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二十一条(二)规定教长有权在任何时候将华文和印文小学改为国民小学,这个被喻为“华小颈上的吊索”的条文,令华裔社会寐食不安。
- 电视台的儿童教育节目,没有华文和印文节目,只有国语和英文节目尽管英文小学少之又少。
- 教育部所推行的政策总是希望削弱华文教育体系的华文特性。例如在一九八二年推行3M制度时的一些措施以及一九八五年华小被令用马来西亚语开周会的事件等等。教育部的这个过去记录怎能不令人保持高度警惕?
⑷ 文化上的歧视
所谓国家文化政策完全以马来文化和回教文化为核心,华裔和印裔的文化只有那些所谓适当的部分受到政府的承认。华裔和印裔的文化活动完全由自己负担。有种种趋向显示依斯兰教以外的宗教受到官方的歧视例如政府常称依斯兰教为AGAMA(宗教),似乎只有依斯兰可称为宗教,其他宗教的地位将何置之?华裔的舞狮被视为洪水猛兽。华文的运用无论是用在招牌上或是迎接官员的仪式上都受到越来越大的歧视。这几年来,非回教徒连吃猪肉都成了问题。巴刹或者是食堂摆卖猪肉的争执往往造成很大风波。
⑸ 学府中的歧视
华裔学生在我国学府中也备受歧视,以某大学为例。
⒈ 没有华裔食堂,许多华裔子弟被迫吃过辣的食物。校园中禁售猪肉也是剥削非回教徒的权利的。
⒉ 华文学会的活动受到压迫,常常面对被中止活动的危险。最近该大学华文学会面对和马来文学会“综合”成为语文学会的压力。
⒊ 图书馆中一本华文书也没有。
总的来说,马来西亚的现行政策在外国的观察家的眼光中是种族歧视的政策,而土著/非土著的分野相当於种族隔离政策。这种政策和南非的隔离政策有程度上的不同,效果上的不同,但是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华人社会的有识之士认为在这样的一个社会环境之下,无论用怎样的教育都无法团结人民。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政权曾成功地用教育使人民相信马有角而鹿有须的。华人社会因此相信有效的教育和有利的社会环境是在学府中灌输团结意识的不可或缺的因素。想不改变社会的不平等而通过“同一个屋檐下的教育”来达到团结的目标是一厢情愿的看法。有时它甚至只是一个为推行同化政策而引用的藉口。
(四)目前的国内气氛不宜提出综合学校的概念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华裔完全有理由对政府的新措施采取审慎的态度。因为所有在小处的行政方针必然是总的政策的一部分。当过去几十年来的经验令华裔社会认识到政府语文教育基本上是歧视母语教育之后,华裔社会没有理由不相信政府的每一项措施都会有令人担心的意图。
这就是说即使政府的“综合学校”计划是具有诚意的,国内的气氛也完全不利於这种计划的推行。教育部在做出这个计划时完全没有询问华人社会的意见,这就造成了社会情绪的紧张,把马来西亚进一步推向两极化,这和推行“综合学校”的被宣称的原意背道而驰。可以说政府想用“综合学校”来加强团结,还未实行就已经产生了反效果了。
政府如果有诚意推行“综合学校”来达到解决种族两极化的问题,首先必须在国内造成一个有利的气氛。这包括重新检讨国家教育政策认真实行宪法一五二条中关於保存各民族母语的学习和使用的权利,废除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二十一条(B),改变种族歧视的经济政策等等。
互相信赖而和谐的气氛一旦造就,一切为了使国家进步的政策就能得到全民的协助合作,迎风破浪、大步向前。
(五)如何解决由於推行“综合学校”而引起的争执
- 政府必须首先承认种族两极化很大一个程度是国家政策所造成的。因此解决种族两极化问题必须是一个包括众多政策改变(包括教育政策)的一揽子计划。如果在其他领域之中,并没有任何解决种族两极化的努力,而只在小学推行“综合学校”,实际上是把两极化的责任推在各源流的小学制度上。这一点华人社会是决不会接受的。
- 华人社会基於对国家的爱护可以也应该在两个条件下和政府谈商如何在教育领域内引导各民族学童互相了解和接触。这两个条件是:(1)通过小学教育加强各民族师生接触的努力必须是一个广泛的在各领域中的一揽子计划的一部分;(2)教育部不可先入为主的一口咬定“综合学校”是加强接触的唯一方案。
- 全国所有关心国家前途的个人和团体,包括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此立场尚不明朗的政党如泛马回教党,都应该参加这个问题的讨论,以起集思广益之效。
- 华人社会必须有心理准备,在谈商的途径被人为阻塞之时站稳立场,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斗争到底。
9 月 30, 1985 | 文告与声明-1985
霹州七华团同声反对九三○联合文告
一九八五年八月五日,教育部长拿督阿都拉巴达威为第六十二届教育总监会议主持开幕时宣布将于明年挑选十八间小学推行试验性综合学校计划。教育部长说,政府欲通过教育达致全民团结的目标尚无法实现是因为历史、地理和政治的因素,使到学生以种族划分,在不同源流的学校内受教育。
综合学校计划是根据一个教育部内部委员会研究学校内种族两极化问题报告书拟定的。当时一些极端份子大谈“华裔家长送孩子进华小造成种族两极化”。教长的言论无异是同意这些人的观点。
事实上,种族两极化是政府的政策造成,不应把问题归咎于多种源流小学,然后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国民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单元的教育制度。
在教长宣布综合学校计划的同一个月内,柔佛州哥打丁宜的南亚港设立了全马第一间综合学校,把该地原有的国小、华小和印小安排在共同校园内上课。很明显的,政府是通过综合学校策略,把现有的各源流小学在某种形式上统合起来。
就如南亚港综合学校的情况,综合后华小将失去作为一种源流学校的地位,许多事务必须和国小及印小配合,丧失了原有的独立性。综合后对华小自主权,董事部和家教协会的地位,学校行政,语文媒介,课外活动内容,华族文化特征,教师和学生心理及师资问题等都很不利。在国小处处居於主要地位的情况下,华小被蚕食变质是必然的。
为了确保华小的存在,我们坚决反对将导致华小变质的综合学校概念,并呼吁教育部取消综合学校计划。我们也在此呼吁各华裔政党,华团及各地华小的董事会和家教协会反对综合学校计划,维护华小不被变质。
一九八五年九月三十日
8 月 24, 1985 | 文告与声明-1985
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霹雳华校校友会联合会
八·二四 联合声明
霹雳华校董事会联合会及霹雳华校校友会联合会针对教育部将于明年初在小学推行“综合学校”计划于八月廿四日发表联合文告如下:
一九八五年八月五日,教育部长拿督阿都拉巴达威为第六十二届教育总监会议主持开幕时宣布,将于明年挑选十八间小学推行试验性“综合学校”计划。教长在其演词里指出:我国教育制度的推行至今无法达致促进全民团结的目标,是因为我国的教育系统仍然基於历史、地理及政治因素,隔离各族学生的交往;从小学的体系可以清楚的看到这点。
八月十二日,副教育部长拿督林良实于接见董教总代表团时指出:“综合学校”计划是由各源流学校通过协商精神和方式推行综合课外活动,促进各族学生、教师和家长之间的了解、联系和协调,以加强全民团结。
综合学校计划是根据教育部研究学校内种族两极化问题委员会的研究报告的结论所制定的对策。之前,国大署理副校长诺南里教授曾建议把那些设备简陋的各类型小学,联合在一间大型学校内上课,以增加各种族学生的交流。
诚然,每一个热爱马来西亚的国民都渴望我国各族能在亲善谅解的全民团结精神下努力建设更美好的国家,我们所要强调的是:多种源流学校并非是种族两极化的根源;造成种族两极化的根源是政府多年来所施行的不公平政策。就如华小,多年来面对师资短缺、设备不足及校舍破漏等问题,政府却一直不加以认真解决。华小所得到的拨款和国小比较真是天渊之别。多年来,华小董事部都须自力更生,筹措款项以供重建校舍及改善设备。
我们深信,通过所谓“综合学校”计划,以便让各族孩童从小学阶段开始加强接触,但却继续推行不平等的政策将无法解决我国所面对的种族两极化问题。事实上,在各族混合的综合中学及大专院校,民族间的关系却在恶化中,真正的全民团结精神只有在政、经、文教各领域都能公平对待各民族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我们所极为关注的是:“综合学校”计划是否最终将使华小变质。前车可鉴!所谓“综合学校”实际上和国民中学没有什么差别。教长在其演词中强调,政府推行“综合学校”计划并非要消除华印民族原有的传统教育。教长之所以提出这点,必然是知道这个计划会引起华印社会的不安,但是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在决定此计划之前,华人社会的代表性文教机构完全没有受到咨询?
不能消除蚕食变质之疑虑
八月十二日,董教总代表会见副教育部长时获得他澄清一些问题,但还是不能解除华小被蚕食变质的疑虑。这包括:
① 综合活动的媒介语除了马来西亚文外,是否也同时使用华印语文?个别学校的课外活动是否因此而减少从而剥夺了华小学生使用华文的机会?
② 综合课程是否会逐渐演变为正式的课程?
③ 所谓“协调机构”是否真正是协商性质的组织。作为政府公务员的学校校长及协调机构委员在制定综合活动时是否能不遵守教育局官员的指示?“协调机构”会不会最终取代董事部的地位。
④ 所谓“更充分地共同利用各校的便利与设备”是否意味着如诺南里教授的建议,将来发展到将三校安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上课,利用共同的图书馆、行政楼、食堂,由同样的老师负责音乐、图工课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某某华小”的名称还在,但实际上该华小是否已经变质?
一九六一年教育法令廿一条㈡仍然存在,政府也一再重申执行一种语文、一种文化的单元语文教育政策,变质华小的阴影并未消除。因此,提出“综合学校”计划以解决种族两极化之说仅能令人觉得当局在避重就轻,迥避两极化问题的根源,同时藉此进一步推行其单元语文教育政策。
为了消除华印社会的疑虑,教育部有必要公布研究学校内种族两极化问题委员会的研究报告及整个“综合学校”计划的内容。我们也呼吁教育部暂缓推行此项计划,以便能广泛的收集及咨询民意。
各政党、华团及学校董事部必须密切关注并深入了解“综合学校”计划对华小所构成的威胁,采取必要的步骤,以免华小被变质。为此,我们也将于近期内联合举办有关“综合学校”之研讨会,进一步研究此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