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相政治秘书王乃志的专访报道发表文告

董总文告
2013年4月25日



近日报章刊登首相政治秘书王乃志的专访报道,王乃志先生关于“关丹中华中学”课题的谈话,与事实有很大出入,董总特发表文告,以视正听。



一、关于“关丹中华中学”的“变种”本质


综观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的主要内容,可以明确:教育部批准开办的“关丹中华中学”是一所以国语(马来西亚文)教导国家教育课程KBSM/KSSM,准备其学生参加马来西亚考试局主办的PMR和SPM考试以及马来西亚考试理事会主办的STPM考试,实行“官办教育体系”的私立中学。而且这所私立“官校”还得自行觅地筹款建校,向学生收取学杂费。

进一步说,关丹中华中学是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设立, 必须遵从有关法令及其相关条例。具体包括:使用国家教育课程,教导有关课程的核心科目,国语必须是主要教学媒介语。根据KBSM的课程结构,其“核心科 目”是国语、英语、数学、科学、道德教育、历史、公民教育;“必修科目”是健康与体育、生活技能、美术、音乐、地理。“华文”只是“附加科目”。

还有,关丹中华中学必须准备其学生参加马来西亚考试局主办PMR 和SPM考试以及马来西亚考试理事会主办STPM考试。而“独中统考”不是《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的考试。何来“批文列明可考统考”?

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以及采用的教学和行政媒介语,决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办学模式。批文揭示的事实证明,关丹中华中学并不是一所华文独中,它的设立也不符合“520申办关丹华文独中和平大集会”要求设立关丹华文独中议决案的精神。



二、校名与办学本质不是一回事

 


根据关丹中华中学批文,该校定名为“关丹中华中学”(Sekolah Menengah
Chong Hwa Kuantan),但其办学本质却完全是“国民中学”模式,可以说是一所“私立国民中学”,或是“私立马来文中学”,或是“马来文独立中学”;而不是“华文独立中学”。

三、关于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第8条款的本义


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第8条款阐明:“这所学校(关丹中华中学)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教育课程KBSM/KSSM。教育部也被照会这所新成立的学校(关丹中华中学)也将实行国家教育课程以外的科目。”

董总已多次声明,这一条款并不能理解为:“教育部预留空间让关丹中华中学办成一所‘华文独中’”。因为,這里说的只是“实行国家教育课程以外的科目”而已,不是实行整体的“华文独中课程”体系或“华文独中统考”体系。

第8条款也根本没有提及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考试的事宜。因此,王乃志先生何以说“批文第八段就写明‘我知道你考一个不在我们国民纲领以内的考试’,这就是可以考统考”?董总指出,王乃志的上述谈话是自己杜撰的虚构故事,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批文第8条款的内容。

关于批文第8条款,董总曾4次呈函教育部有关部门要求厘清其确实涵义,但都不见回复。


四、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必须即刻修正


根据批文所揭示的这些事实看来,关丹中华中学确实不是一所真正意义的“华文独中”,因为它根本不具备“华文独中”应有的特质:董事会拥有办学自主权,实施独中统一课程体系,华文属于核心科目和主要教学和行政媒介语,学生必须参加独中统考。

当务之急,教育部应修正关丹中华中学批文,明确关丹中华中学实施华文独中体制,采用华文独中统一课程,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和行政语文,学生必须参加华文独中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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