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对关丹中华中学批文问题的基本看法

董总文告
2012年9月14日

 

  1. 综观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的主要内容,可以明确:教育部批准吉隆坡中华独中申办的“关丹中华中学”是一所以国语(马来西亚文)教导国家教育课程KBSM/KSSM,准备其学生参加马来西亚考试局主办的PMR和SPM考试以及马来西亚考试理事会主办的STPM考试,实行“官办教育体系”的私立中学。而且这所私立“官校”还得自行觅地筹款建校,向学生收取学杂费。


    进一步说,关丹中华中学是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设立,必须遵从有关法令及其相关条例。具体包括:使用国家教育课程,教导有关课程的核心科目,国语必须是主要教学媒介语。根据KBSM的课程结构,其“核心科目”是国语、英语、数学、科学、道德教育、历史、公民教育;“必修科目”是健康与体育、生活技能、美术、音乐、地理。“华文”只是“附加科目”。

  2. 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以及采用的教学媒介语,决定了学校的性质和办学模式。批文揭示的事实证明,关丹中华中学并不是一所华文独中,它的设立也不符合“520申办关丹华文独中和平大集会”要求设立关丹华文独中议决案的精神。关丹复办独中工委会执行顾问方天兴所谓“批文有足够空间让我们发展关丹独中”,理据何在?

  3. 关于关丹中华中学批文第8条款阐明:“这所学校(关丹中华中学)被批准的课程是国家教育课程KBSM/KSSM。教育部也被照会这所新成立的学校(关丹中华中学)也将实行国家教育课程以外的科目。”


    董总指出,这一条款并不能理解为:“教育部预留空间让关丹中华中学办成一所‘华文独中’”。因为,這里说的只是“实行国家教育课程以外的科目(mata pelajaran)”而已,不是实行整体的“华文独中课程”体系(Kurikulum UEC)或“华文独中统考”体系(Peperiksaan UEC)。


    另从整体来看,第8条款的第一句话有强调批文第3.7.1条款之意,即关丹中华中学的课程体系为国家教育课程(KBSM/KSSM)。因此,即使“实行国家教育课程以外的科目”,也难免受到国家教育课程体系的制约,不可能脱离国家教育课程而另外设置其它课程体系。


    此外,第8条款根本没有提及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参加考试的事宜。因此,何来“关丹中华中学学生可以参加华文独中统考”之说?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又何以说“教育部已经获悉关丹中华中学可以开办统考课程和考试”?

  4. 某些人认为,华文独中统考不为政府承认,并声称关丹中华中学批文不能出现“华文独中统考”(UEC)字眼。这些言论是无稽之谈。董总指出,事实上,政府高等教育部批准华文独中学生以统考文凭申请国家高等教育基金(PTPTN)贷学金的批文,以及教育部批准师范学院招收华文独中统考生师训学员的官方文件,都已经使用过“华文独中统考”(UEC)字眼。因此,所谓的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必须避忌和不能提及“华文独中统考”(UEC),是逃避问题、推卸责任的做法。

  5. 关丹中华中学批文具有一定的法令约束力,其语义是明确的,不存在任何歧义让人们可以一厢情愿或凭主观意愿去解读。一些人所谓“批文必须与申请书同读”,更是荒谬之至!

  6. 国阵某华基政党的一些领导和政客,为开脱“历史协议疑云”,极力为关丹中华中学批文护航,包括笼络“有心人士”张罗成立董事会、部署筹款建校;甚而以讹传讹,强化关丹复办独中工委会某些人对批文第8条款的错误解读,企图“弄假成真”,让关丹中华中学在大选之前“动起来”!

  7. 联系这些事实看来,华文独中发展与建设不幸的再一次成为国阵统治集团内部成员党之间政治利益交换的筹码。我们也因而可以认为,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关丹中华中学纯属为适应当前政治环境需要的政党政治契约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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