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针对全国国语月的‘一个语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口号发表文告

董总文告
2010年10月7日



根据某报今年10月6日的报导,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在为“全国国语月”主持推介礼时,声称“国家语文出版局在独中积极推动使用国语,获董总、华总及大马翻译及书艺协会积极响应及配合,以达到全国国语月的‘一个语文、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口号。”

本会在此澄清,董总今年只参与国家语文出版局举办的“国语论坛”和“语文与文学节”活动,并没有参与“全国国语月”活动。

董总不认同单元化的“民族国家”概念。董总认为,主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语文”的“民族国家”概念不符合我国多元民族、多元文化和多元语文的国情。

 
1985年的《全国华团联合宣言》指出,“我们接受马来西亚语文为我国的国语,作为我国多元民族社会的共通语文。然而国语作为各族共通语文的特殊地位,不能作为语文同化或语文歧视的根据。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国各族人民的语文地位是平等的,应具有同样的尊严,得到同样的尊重,同时应可在各领域里自由使用。”

《全国华团联合宣言》也强调,“我国是一个多元种族、多元文化、多元宗教及多元文化的社会,文化政策的制定必须以承认及接受我国社会的多元性本质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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