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文告
2007年8月17日
接获教育局针对关丹县内的多所半津贴学校通知,从今年起所有半津学校不得另外向教育局申报水、电及电话费开销的事件,董教总深表关注,并发表文告如下:
- 一直以来,各源流小学,不管是政府所谓的全津还是半津学校,一律是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津贴来缴付水电费。在这种方式下,若出现行政津贴不足以支付水电费时,有关学校可向教育局提出申请,以补足有关的水电费。据了解,教育局是根据本身的经济状况来决定是否给予有关的补贴,因此各州的处理方式都不一样。就以华小的情况来说,一些州属规定半津华小不得申请上述补贴,但是也有一些州属不管是全津还是半津华小都可以提出申请。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大部分的华小,不管是全津还是半津,很多时候都没有获得教育局的补贴,而必须自行解决不敷的水电费。
- 据悉,为了解决学校拖欠电费和无法准时缴交电费的问题,教育部从今年开始实施“中央付费制度(Sistem Bayaran Pukal)”,通过国家会计局自动支付学校的电费,而不再需要学校自行缴付。这是一项很好的措施,因为不但省却了学校在行政上的麻烦,而且也不需再担心电费不敷的问题。遗憾的是,教育部却只在所谓的全津学校落实这项措施,而半津学校不但无法享有这项计划的福利,而且还被指示若电费出现不敷,也不能够向教育局申请补贴,必须由学校自行解决。
- 董教总认为,教育部这种做法是极不合理的,因为不管是所谓的半津还是全津学校,都是国家教育体系的一环,它们都肩负着为国家培育人才的使命,因此,公平发展和对待所有学校是政府所责无旁贷。事实上,教育法令并没有将学校分为全津和半津,因此教育部绝对不能自行把学校分为“全津学校”和“半津学校”,并借此剥夺“半津学校”所应享有公平拨款的权益。
- 有鉴于此,董教总吁请教育部废除人为的“全津学校”和“半津学校”的分类,并马上将各源流学校所有的“半津学校”都纳入中央付费制度内,以让所有学校都可以公平享有国家教育资源,进而全面促进国家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