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董事会在食堂主权一事上所引发的风波

董教总文告
2006年02月21日



董教总针对目前董事会在食堂主权一事上所引发的风波,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1. 董教总重申,基于华校董事会创办和发展学校为国家作育英才的贡献事实,同时华校董事会在教育法令下所存在的明确主权和地位(包括对学校,食堂管理权,学校银行户头的签署支票权及校产管理权等),各方面都不能质疑的。

  2. 董教总重申,单元化教育政策奉行者漠视学校董事会的法定权利,不时发出行政指示,将学校董事会排斥于食堂招标、学校户口支票签署、礼堂租借等事务之外,不许董事会处理这些事务,逐步剥夺了董事会管理学校的法定权利,这才是董事部主权遭侵蚀的根本所在。

  3. 董教总再次明确地表明,从2004年掀起的食堂招标主权事件,是因为教育部发出的新食堂指南剥夺董事会主权。由始至终,董教总都将矛头指向教育部,也一再促请教育部发出公函予各州教育局以阐明华小食堂招标和决定权属于董事会职权,以厘清目前所引起的乱象。

  4. 董教总认为,华校三机构的所有成员,作为华教的重要联盟,长期以来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扮演好应扮演的角色,上下一心,不分彼此在共同对抗单元化教育政策,维护与发展我国华教,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把董事会与校长描绘成是主仆关系。

  5. 董教总必须指出,董教总在致力向教育部争取食堂招标的主权的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校长都给于配合,也尊重董事会的主权。董教总当然体谅校长作为公务员身份的难处,但是董教总必须声明,食堂招标事件,明显地当局欲制造华社内部的人事矛盾,从中侵蚀董事会主权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任何将董总向政府力争董事会主权的言论或行动,解读为“董总处处打压校长”是不正确的。董教总吁请各有关方面目前的急务,应是共同向教育局或教育部争取原属于董事会主权的食堂招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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