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民宗教学校课题

董教总文告
2003年2月13日



有关近日人民宗教学校(SAR)课题,董教总认为政府应发表白皮书,解释宗教学校的议题的来龙去脉,如其课程内容乖离什么?何谓妨碍国家发展?让社会大众就当局对人民宗教学校的处理有一个全面了解,并判断其处理手法是否适当。


宗教学校存在于马来西亚历史久远,然而,其运作并没有规范化。董教总认为如果社会有所需求,父母觉得其儿女应接受具宗教色彩的教育,宗教学校就有其存在的需要;而根据当局统计数据,在马来西亚,每7名巫裔学童即有1名报读宗教学校。宗教作为一种人生价值观,在化解伴随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发展危机,及其背后的文化和精神危机,扮演一定的角色。


近几个月来,政府多次声称欲对人民宗教学校有所行动,可是却无明确执行方针,让社会无所适从,而受影响的父母学童更是受尽煎熬。


由于涉及的学生、教师众多,对社会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我们认为政府的白皮书内容,也应包括搬迁人民宗教学校学生所可能带来的后果有所估计,如学童对新环境的适应、心理状态的调整、父母的经济与精神负担、学校设备被荒废等等。


董教总作为大马民间教育团体,秉持多元开放的教育及文化的政策,我们提倡不同族群之间的谅解及团结,并关注所有社群的教育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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