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16日:堂联、董总和教总于1992年1月16日召开三机构联席会议,针对国家新教育法令草案将交内阁讨论,并呈国会通过时刻,发表以下声明:
- 重申并坚持五个受邀派代表参加国家教育法令咨询委员会的华团,即董总、教总、雪华堂、大马南大校友会及大马留台联总,于1991年3月7日向有关委员会提呈的《1990年教育法令草案之修改建议》所表明的立场、原则和意见。其中对草案的前言提到的“信奉上苍”和国家教育政策所要达至的“最终目标”即要使国语最终成为各源流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三机构认为这是华社一贯反对的。因为教育法令内如果继续存在“最终目标”,就表示华、印小学的存在是暂时的、权宜的。
- 吁请政府,在将教育法令草案交内阁讨论之前,应将有关草案公布,广泛征求各族群的意见,让各民族对教育法令草案取得共识。
- 要求马华、民政和人联党的华裔部长在内阁继续争取将“信奉上苍”和最终目标“取消,以利各民族的母语教育能公平、合理的存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