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法案发表声明

1986年10月31日:全国华校董总针对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法案发表声明,全文如下:


大选前,即在今年3月间,政府在国会提出1986年官方机密法令修正案一读后,由于受到律师公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及全国各阶层民主人士与团体的强烈反对,内阁终于决定展延二读,使人松了一口气,以为政府“从善如流”!可是,大选过后,政府挟着选举胜利的余威,在10月27日再度提出一读,而且可能在12月间二读辩论后,就匆促三读通过,这种变本加厉的作法,使人感到大选前后真是此一时也彼一时!

法案的定义十分笼统,而涵盖面又十分广泛,似乎可以说,凡是政府文件,都可打上“机密”的字样,而成为官方机密文件,连法庭都无权质疑。

法案通过后,对政府自然“方便”,但人民知悉政府事务的权利必然受损,甚至会被剥夺殆尽。尤其是新闻自由将不再存在,新闻从业员稍不小心,就得强制坐牢。难怪律师公会主席巴南要感慨地指出:“当国会通过此法案后,国内的报章终将沦为政府的宪报!”

为了维护新闻自由及人民获知官方讯息与事务的权利,我们全方支持律师公会及新闻从业员的正义运劝。

我们吁请属下各单位以及全园各华团,除了以实际行动支持新闻从业员职工会的签名运动之外,也应该打电报给首相表示反对该法案,并尽可能在各万面制造反对该法案的舆论,让政府听到人民反对的声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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