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13日,董教总向报界发表联合文告

1985年8月13日,董教总向报界发表联合文告。

 

华校董教总1985年8月13日向报界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1985年8月13日上午9时正,华校董、教总7人代表团(董总主席林晃昇,教总副主席陆庭谕、庄迪君,法律顾问刘锡通、郭沫镇,董总执行秘书李万千,教总执行秘书姚丽芳)会见副教育部长拿督林良实医生,进行了约二小时的对话。代表团表达了综合学校计划会不会是变相实施教育法令21条(2)的担心,质疑“接触论”的正确性及目前是否是推行综合活动的有利时机等,同时也重申1985年8月8日致函教育部长所提出的各项问题,副教育部长作了以下几项澄清:

 副教育部长否认综合学校计划的最终目的是在于消灭华、印小学。他重申母语教育对6-12岁学童的重要性。他指出母语教育是最有效的,不受母语教育将失去民族文化的根。消灭小学母语教育、国家及有关民族要付出的代价将是过高的。华、印小学继续存在有着非常好的理由。

对民族的统合,他指出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相互分离(Iso1ation),相互了解(Understanding),相互让步(Compromise),到相互结合(Cohesion)。综合学校计划的目标主要是为不同源流小学的学生与教师提供接触的机会,同时也能更有效地使用各校的设备和便利。

 “Kegiatan-Kegiatan Ko-Kurikulum”,副部长澄清说是指“课外活动”而不是“共同课程”,例如运动会、球类活动、合唱团、清洁互助运动、各种学会活动等。对综合学校计划这名称是否容易引起人们的误会,副部长表示必要的话可以修改名称。

 副部长不同意1985年8月7日马来西亚先锋报社论的“希望”,即综合小学将为各族学童在同一屋檐下以共同语文上课开路。

 各校的行政,包括校长,照旧保持不变。三校的“协调机构”(Badan Penyelaras),副部长说只是协商性质的组织,必须协商一致方可开展各项计划。教育部建议该机构的主席采用轮职的方式,以体现类似“东协的精神”(Asean Spirit)。

 对各项综合活动的语言媒介问题,除了马来西亚语之外,是否也允许华印语文的使用,副部长不能明确答覆,只表示这是值得研究的问题。副部长希望董教总及各有关方面对有关计划,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对董教总要求参与年底教育部学校组将举办的工作营,副部长表示应该不成问题。副部长亦答应提醒教育部长,尽快答覆董、教总1985年8月8日的信件。

 我们觉得,上述会谈虽然有助于澄清一些问题,但并不能解除华人社会的顾虑,特别是各项综合活动的语言媒介语问题仍然还未明确;同时,实施时可能发生的各种技术问题也有待探讨。因此,我们吁请各有关方面继续密切关注综合学校计划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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