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与各州属会联席会议提案

2008年董总各州属会第76次联席会议提案

日期:2008年4月19日
地点: 登嘉楼热浪岛

  1. 本大会强烈要求教育部立即废除英文教授数理政策,恢复各源流小学纯粹以母语进行数理科教学,以维护它们的母语教育特征。

  2. 本大会呼吁各华小家长坚持要他们的孩子以华文作为小学评估考试(UPSR)数理科的考试媒介语,以确保华小不变质。

  3. 本大会促请政府尽速调整教育政策,制度化增建华小,即与增建国小的程序一样,将增建华小所需要的拨款和校地,纳入大马计划、财政预算案和教育部建设计划内,以妥善解决华小短缺问题。

  4. 本大会吁请教育部通令各州教育局,有关《2004年学校食堂管理指南》不适用于华小食堂管理,并规范化华小食堂招标程序,以避免华小食堂管理继续发生争议和不愉快的事件。本大会也吁请华社关注华小董事会主权逐步被蚕食事件,并促请各校董事会坚持捍卫学校食堂招标的主权,不要放弃。

  5. 本大会吁请政府尽快宣布承认华文独立中学统一考试文凭,作为进入师范学院和政府大专院校的入学资格,并每年固定拨款予华文独立中学,以发挥我国多元源流教育的优势,让我国各类人材都有机会为共创一个进步的国家而努力,以面对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

2006年董总各州属会第73次联席会议提案

日期:2006年10月14日
地点:亚罗士打星园酒家


  1. 本大会重申华小董事会作为学校管理机构之主权与地位是不容质疑的事实,并促请政府尊重华小董事会在教育法令下的合法地位和主权。
    无论是《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以及《1996年教育法令》,都肯定华小董事会拥有管理学校的合法地位和主权,依据法令华小董事会拥有包括对学校食堂、贩卖部、礼堂、学校银行户口的支票签署以及校产的管理权等。

  2. 本大会要求教育部及早公布新“华小董事会条例草案”,以让华社文教机构(包括董总、教总、校友联总等)参与讨论及提供意见;同时坚持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所草拟的新“华小董事会条例”,必须依据教育法令所赋予董事会的权利,明确地对董事会主权给予充分的肯定。


    《1996年教育法令》通过已10年,唯教育部至今尚未公布新“华小董事会条例”,导致董事会的地位及权利缺乏保障。

  3. 本大会吁请全国华小董事,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进行注册,依法操作,行使法令所赋予的职责,确保华小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华社对维护与捍卫母语教育的重任。


    近年来,在单元化教育政策与措施的贯彻下,华小董事会地位履遭边缘化,导致董事会逐渐丧失管理华小的主权。本大会吁请全国华小董事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进行注册,依据操作、认清本身的职责与任务、了解董事会及学校的各项具体运作程序,才能完成华社赋予学校董事会管理学校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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