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会员代表大会提案

1958年董总会员代表大会

日期:1958年5月31日
地点:吉隆坡中华大会堂


报告前议各事

  1. 万挠三育学校被迫开办国民学校型班级事:温典光君称,此事并不是单独该校之问题,当日全马各地华校,亦多有同样之事发生,因开办国民学校型之班级,乃等于开办英文班级,但在各方反对之下,迄今尚未施行。本总会曾接获钦差大臣来函谓,如各校认为开办国民学校之班级,是不合理的话,则政府无意执行。

  2. 接受全部津贴事:温典光君称,此事在原则上本邦各地华文小学,大都已接受了。



  3. 小学董事部之改组:温典光君称,小学董事部依照教育局所订五、三制而改组,亦无大碍,惟对聘请教师问题,规定由教育部长委派,如无适当教师委派时,始准校方登报聘请,此点我们不表同意,因为学校教师,董部应有聘请之权,雪州华校董联会对此问题及其他有关修改章程意见,曾分别致函雪州教育局及吉隆坡自治市地方教育局,据吉隆坡市教育局覆函谓,现因政府设有师训班,故华校应有安插受训教师的机会,惟雪州教育局,对此问题,迄未答覆云。

  4. 小学董事部章程:温典光君称,小学董事部现行之章程,是由各地方教育局拟订,其内容大同小异,雪州华校董联会,曾将该章程加以修改,呈请雪州教育局批准施行,同时本总会经将该项修改章程草稿,寄与各州华校董联会,以作参考,请各州董联会斟酌情形,自行决定。又谓关于董事会议之记录,须翻译英、巫文一节,如要实行,相当困难,因华校以华文为教学媒介,翻译工作,极成问题,应请政府自行觅人翻译,此事经分别致函雪州教育局及吉隆坡自治市地方教育局,请予撤消。据地方教育局解释称:根据宪法规定,本邦以巫文及英文为官方语文,故会议记录,亦应用该两种文字为标准,但我们认为各民族之文化,既未被歧视,故华校会议记录,亦应以华文为标准。此事尚在交涉中。

讨论与议决案

  1. 选举下届常务委员五名。主席称,今日第四项议程,是选举下届常务委员五名,应如何选举,请予讨论。议决:下届常务委员五名,应仍旧惯,连选连任,计为雪兰莪、槟城、吡叻、森美兰及马六甲五州,并定各该州之董联会主席为代表。同时由该常务委员会代表互选雪州董联会为本总会主席兼财政。

  2. 选派代表十名于六月一日出席参加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会议事:议决:委派陈济谋、王景成、黄雄飞、陈世荣、李玉泰、梅子培(或陈吉臣)、李引卜、何平波(或吴文)及张昆灵九君,其余一名,由雪州董事中选派之。此后出席中央教育委员会会议代表,以各州代表一名为原则,惟授权主席委派之。

  3. 选派代表五名,参加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十五人常务小组会之组织事。议决:推举陈济谋、王景成、温典光、钟森及陈世荣五君为代表,参加该小组会为委员。


其他应办事宜

  1. 吡叻董联会提案。议决:将该会提案五宗,提交明日的三大机构会议讨论之。

  2. 中学董事部应否改组案。议决:中学改制未解决前,中学董事部决不改组。

  3. 小学官委董事案:议决:将此事提到马华中央教育委员会讨论,要求政府委派官方代表,须要懂得华语及明了华文教育之人士充任之。

  4. 加强组织及充实本会之经费。主席补充谓,各州已有董联会组织者,应加强组织起来,如未有组织者,则请从速组织,加强力量及作更密切之联系,最近获悉彭亨州曾发生许多问题,故希望彭亨州之董联会,早日组织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