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将检讨《拉萨报告书》发表文告

董教总文告
2011年11月22日

 

针对副首相兼教育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表示,教育部已经成立一个由国内外专家组成的委员会,以检讨《拉萨报告书》,董教总对此深表关注,特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1. 董教总表示,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第12条文提出了“最终目标”,即教育政策的最终目标,是要落实一个以国语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国民教育制度。这项条文十分不利于我国华印裔等民族母语教育的生存与发展,因为该“最终目标”已成为政府制定教育制度、法令、政策和行政措施的中心思想和指导原则,以落实单一源流学校的目标。因此,独立以来,华教一直遭到政府不公平的对待,华校发展处处受限,包括华小长期面对的学校、师资和拨款不足等问题至今没有解决,当局委派不具华文资格师资和意图改变华小媒介语的措施,都威胁华小的生存。追根究底,其根源就是政府的单元化教育政策“最终目标”。

  2. 事实上,当《拉萨报告书》发表后,以教总前主席林连玉先生为首的华教团体曾经与时任教育部长拉萨会谈交涉,而教育部长拉萨也同意不把“最终目标”列入《1957年教育法令》。因此,相比其他的教育法令,《1957年教育法令》可说是独立至今,比较符合我国多元民族国情的教育法令,因为该法令第3条文阐明的教育政策,是要建立一个为全体人民所接受的国民教育制度,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促进他们的文化、社会、经济与政治发展,以及使马来语成为国语,同时维护和支持非马来民族的语文和文化的持续发展。

  3. 事实上,作为建国基础的《联邦宪法》也保障了各民族自由发展母语的权利。《联邦宪法》第152(1)条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受禁止或阻止使用、或教授、或学习任何其他语文”,而且也“不得影响联邦政府或任何州政府之权利去维护及扶助联合邦内其他民族语文之使用和学习。”

  4.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国家独立后,政府长期忽略非马来民族母语教育的生存与发展,尤其是《1957年教育法令》更是在短短的两、三年内就被当局以强调单元化教育政策,致力于落实“最终目标”的《1960年拉曼达立报告书》和《1961年教育法令》所取代,一直到目前的《1996年教育法令》,依然延续了一贯的单元化教育政策和狭隘种族主义思维。

  5. 因此,董教总认为,政府检讨《拉萨报告书》时,首要任务就是废除“最终目标”,并以多元化教育政策取代现有的单元化教育政策,贯彻各族平等和尊崇多元的精神。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解决华教长期面对的种种问题。董教总表示,这是全体华社不能够妥协,且必须全力争取的基本权益。

  6. 有鉴于教育部检讨《拉萨报告书》将对我国教育领域影响深远,因此董教总吁请政府听取和采纳民意,与各族群文教团体,包括董教总进行对话,以真正在制度、法律、政策和行政措施等方面,保障各源流母语教育的平等地位、生存与发展,公平对待及发展各源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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