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 文告与声明

针对吉隆坡大同华小与慈孝庙之间的校地纠纷

董总文告
1998年7月8日

 

针对吉隆坡大同华小与慈孝庙之间的校地纠纷发表文告。


吉隆坡大同华小三机构为了让学生有更多的活动空间,于8年前自费将学校后面的废矿湖填平,充作学校的运动操场。大同华小三机构这种自动自发的精神是值得表扬的,而吉隆坡市政局更应该配合校方的努力和需求,批准校方的申请,以将这段土地列为大同华小的正式校地。但是,这项历时8年的申请非但没有获得批准,当局反而在去年11月将这个操场的部分地段拨给慈孝庙作为征用该庙土地的赔偿。据悉,慈孝庙向当局申请的是另一段土地,但是当局却不批准,反而将学校操场的部分地段拨给该庙。对于当局没有妥当处理这个问题进而导致大同华小和慈孝庙发生土地纠纷,更令人痛心疾首的是市政局竟然摧毁学校的布条和篷帐,董教总对此深表不满和遗憾。

董教总吁请吉隆坡市政局认真看待大同华小土地严重不足的困境,让该校保有完整的运动操场,并按照慈孝庙最初的要求,拨出有关的地段予该庙作为赔偿。

与此同时,董教总也吁请大同华小和慈孝庙双方坐下来针对土地的问题从长计议,以寻求最好的解决办法,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另外,董教总也促请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及华基执政党尽速协助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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