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教育局拟委派不谙华文教师到华小主考六年级评审考试

董总文告
1997年9月25日

 

针对教育局拟委派不谙华文教师到华小主考六年级评审考试发表文告。


董教总最近接到消息指一些州教育局,包括霹雳和槟城教育局在拟定六年级评审考试主考官名单时,安排不谙华文的教师到华小担任主考官。董教总对此表示遗憾和不满。

董教总认为,基于华小的教学与考试媒介语是华语,主考官必须以华语向考生讲解考试规则,因此当局委派不谙华文的教师到华小担任主考官是不恰当的。否则,将会因为语文的障碍对考生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不尊重华小以华语华文作为主要媒介语的主权。

董教总吁请副教育部长拿督冯镇安博士关注此事,并训示各州教育局必须委派具有华文资格的教师到华小担任主考官,以确保华小考生能够在公正合理的情况下进行考试。

董教总表示,吉打州去年曾经发生教育局委派不谙华文教师到华小主考六年级评审考试事件,结果遭到华社大力反对。董教总希望教育部引以为鉴,不再重蹈覆辙,以免引起华社的恐慌和不满。

与此同时,董教总吁请各地董联会及各校董家教密切关注这个事件,并在发现类似事件时马上通知董教总,共同寻求对应之策,以确保华小的地位不会遭到别有居心者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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