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针对“宏愿学校计划”发表文告

董总文告
1997年3月3日

 

针对“宏愿学校计划”发表文告。

  1. 针对教育部有关宏愿学校计划是为了实现《1956年拉萨报告书》的“教育最终目标”,即以马来文作为所有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以及当局准备以柔佛州南亚小学的综合概念作为宏愿学校的模式,董教总对此大力反对,并表示此举是华校变质的前奏。

  2. 董教总认为,让各源流小学集中在宏愿学校上课,以便为各族学生塑造交流和沟通的环境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因为这将能加强各族的了解和融合。董教总表示,如果在这个概念下,所设立的各源流学校都受到公平的对待,而且华小保有本身的媒介语、行政权和自主权,那么宏愿学校的计划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若政府以“教育最终目标”作为宏愿学校的发展与操作基础,那么董教总将坚决反对到底。

  3. 董教总认为,南亚学校的综合概念不能够作为宏愿学校的模式,因为其操作方式如华小与淡小的三或四年级学生在同一间课室上英语课,由一名来自华小或淡小的老师教导;三所不同源流学校的四年级学生一起上音乐课,由一名教师教导;三所学校在一起进行周会等,不但会影响华校的特有文化,以及以华文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地位,甚至造成华校逐步变质。


    董教总代表团于去年7月份会见冯镇安副教育部长时,双方对宏愿学校的模式达致共识,认为必须以雪州力行华小的模式为蓝本,即拥有本身的校长、师资、教学媒介语、行政与教学自主权、校舍、办公室以及其他主要的软硬体设备。


    董教总吁请冯镇安副教育部长发挥其影响力,确保华小的特质不会受影响,并早日公布宏愿学校计划详情,以消除华社的不安和恐慌。

  4. 另外,针对冯镇安副教育部长有关“教育最终目标”不存在,华社无须担忧的言论,董教总认为,《1996年教育法令》虽然不再出现“最终目标”的字眼,但是 “最终目标”里要“以马来文作为所有学校主要教学媒介语”的精神实质仍然存在,并且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加以贯彻。事实上,最近所发生的一连串事件如华小的拨 款被大幅度削减、华小淡小易名风波、槟州教育局发函华小征求校长针对解散学校董事会作出决定,以及教育部解散国民型中学董事会等等事件,在在证明了华社并 非杞人忧天。因此,华社和华基政党必须提高警惕,以确保华校永不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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