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育部同意保留华、淡小字眼而坚持删除小学字眼“的意见

董总文告
1997年1月21日

 

对于“教育部同意保留华、淡小(C)、(T)字眼而坚持删除小学(rendah)字眼“的意见。

  1. 教育部副部长拿督冯镇安博士昨日在其办公室召开的记者会上透露,经过教育部的会议讨论后,教育部已决定保留国内华小及淡小的“华文”和“淡文”字眼,即(C)和(T),但小学(rendah)一字则必须删除,本会认为这是多此一举及会对华小及印小行政方面引起诸多不便。譬如校牌、银行户口的名称及书信文件等等,都必须马上做出更换,而若删除一个字眼对学校没有特别的意义,那保留原有的“国民型华文小学”即S.R.J.K.(C)却有何不妥?教育部至今并无说个明白,实在令人费解!

  2. 根据冯镇安博士的说法,没有了“R”字的小学,让人一看就能明白那是指小学,因为其余学校都已称为中学(MENENGAH)。实际上,如果明确指出某间学校为小学,不是更清楚吗?

  3. 若说在《1996年教育法令》内,“rendah”已不存在,也是不确实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二条文的释义(tafsiran)里,使用“rendah”字眼的词计有“pendidikan rendah”(小学教育)、“pendidikan menengah rendah”(初中教育)、sekolah rendah(小学),更何况目前在各政府部门里(包括教育部)都仍设有kerani rendah(初级书记)或pegawai rendah (行政助理)等使用“rendah”字的职位,是否都要一一加以废除?

  4. 冯镇安博士今日更坦承,身为副教育部长的他并没有份参与将华小及淡小易名的商议及讨论工作,而是在上周五才获悉此事,可见教育部总监并未敬重上司,而冯镇安博士对其部门内官员所发的通令并没审查过,因此他应不时对部门内官员多加督促,不应犯上同样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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