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华团针对《1995年教育法案》发表联合文告

1995年11月10日:七华团联合文告

七华团代表于1995年11月7日及11月10日分别受邀与民政党代表及马华公会代表,就新教育法案课题进行饭局汇报会。在聆听了民政党代表与马华公会代表向七华团代表的汇报后,证实了七华团于10月6日发表的联合文告,针对《1995年教育法案》所提出的五点担忧是有根据的。七华团的五点担忧是:

  1. 《1961年教育法令》的“最终目标”将在《1995年教育法令》下推行。
  2. 约半数现有华小董事会将有被解散的危机。
  3. 独中统考将有被停办的危机。
  4. 华文独中不能采用董教总制定的课程和课本,必须采用政府“统一课程”,独中生必须参加政府主办的“共同考试”。
  5. 除非获得教育部长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创立或倡办高等学府,或为其筹款,或捐献予这高等学府。


华社各业缘性、血缘性、地缘性及其他的乡团组织活动被归类为“学校”,因此如不被豁免就必须以国语为媒介语来进行以及受到关于董事会、职员、教师和学生等方面条文的约束。

《1990年教育法案》中采用紧急法令时期所实行不按照普通法庭所遵循的民事、刑事法及证据法的程序,因此可能引起国际法学界的批评和责难,有损害我国的声誉。

民政党和马华公会的代表一致向七华团的代表表明,他们会继续作出努力,以消除华团的上述担忧,同时也重申消除或修改不利华教和华校的法令条文,也是他们的意愿和责任。

从民政党和马华公会的汇报中,我们再次证实《1995年教育法案》基本上就是《1990年教育法案》的翻版,当年五华团对《1990年教育法案》所提呈的修改建议草案,完全不被政府采纳。

从《1990年教育法案》的内容来看,《1995年教育法案》将是一个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与保守的教育法案,根本就违背了国阵要推行更开放的教育政策的大选承诺,它既不符合政府要将我国发展为区域教育中心的政策,也不符合国际多元化大气候,自由开放的时代潮流。基于上述原因,我们站在国家的利益大前提下,坚决反对《1995年教育法案》 。

《1995年教育法案》还未公布,已经引起华社严重的危机感。在这种气氛下若强行提呈国会通过,势必导致教育问题重新陷入混乱与纷争的局面中;国阵这几年来好不容易在华社建立起来在教育领域较开明的形象必将毁于一旦,前功尽废。教育是立国之本,新教育法令肯定是今后几十年国家政策的法律根据,影响深远。基于上述理由,我们坚决要求政府展延将《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提呈国会,直至民主协商达致圆满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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