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华团针对《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发表联合文告

1995年10月06日:七华团联合文告

七华团于1995年10月6日假独大独中加影行政楼召开联席会议,并发表联合文告,全文如下:


据最近我们获得的资讯显示,《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关于华教的限制条文,比《1961年教育法令》更为广泛和严峻。我们担忧草案一旦通过,华教及华校将面临以下的危机:

  1. 《1961年教育法令》的“最终目标”将在《1995教育法令》下推行。
  2. 约半数现有华小董事部将有被解散的危机。
  3. 独中统考将有被停办的危机。
  4. 华文独中不能采用董教总制定的课程课本,必须采用政府“统一课程”,独中生必须参加政府主办的“共同考试”。
  5. 除非获得教育部长的批准,任何人不得创立或倡办高等学府,或为其筹款,或捐献予这高等学府。


有鉴于此,我们谨此紧急呼吁政府:

  1. 公布草案内容以便让人民(尤其是文教团体)提供意见。
  2. 延后将《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提呈国会讨论通过。


我们呼吁华社密切关注《1995年教育法令》草案,以确保华教的生存与发展不受阻挠。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  
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
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    
马来西亚华校校友会联合会总会
马来西亚留台校友会联合总会    
马来亚南洋大学校友会
雪兰莪中华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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