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法律诉讼案发表文告

1993年3月13日:董教总针对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法律诉讼案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教总认为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被带上法庭寻求判决,是有关当局忽视董事会主权、延续性的基本原则及多方寻求解决方案无效情况下的一项无可奈何及不得己的选择。

  2. 自从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发生后,董总曾多次致函教育部长,雪州教育局及会见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以寻求一项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但是令人感到遗憾,有关当局却采取一意孤行的态度。如果有关当局能当机立断。秉公处理,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就不会演成今天的这种对峙局面。

  3. 在目前的情况下,董教总全力支持力行董事会成员提出法律诉讼案,来解决有关问题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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