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和教总常委1992年11月1日联席会议文告

1992年11月1日:董教总文告

坚持团结、反对分裂,为争取合理的教育政策而奋斗——董总和教总常委1992年11月1日联席会议文告。


维护民族教育、发扬中华文化,是董教总成立数十年来坚定不移的历史使命。许多董教总领导人曾为华教作出不小的牺牲,从被褫夺公民权到被扣留,不一而足。许许多多的事实证明,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刻,董教总从不曾在强权下屈服,在淫威下低头。在涉及民族教育的大是大非的课题上,董教总始终不屈不挠、不亢不卑,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站在捍卫民族教育的最前线,领导华族民众迎战恶浪,勇渡难关。

今天,华教运动再次面对严竣的考验,在新教育法令即将出炉的关键时刻,华社内部出现了一股分裂、削弱华教运动的逆流。联席会议呼吁广大华社关注这股逆流的出现,坚持团结,反对分裂,竭尽所能,制止这股逆流对华教运动的破坏。

为深入研究新教育法令草案的每一项条文,董教总、堂联、留台联总、南大校友会与马华、民政党和人联党的教育局经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也开了几次会议。董教总认为,在面对新教育法案不利华教生存和发展的条文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各政党保持紧密联系,互相配合,是至为重要的工作。就在新教育法案行将提呈国会的关键时刻,马华联邦直辖区的24个支会,突然提出分裂性的口号,并提出另立董家教总会以取代董教总的建议,而马华的总会长、署理总会长、部长及副部长等不但不制止那些对华社、对民族、对国家都没有好处的言论,反而附和与怂恿这些言论的扩大。这种突如其来欲削弱和分裂董教总的举动,其动机耐人寻味。

马华总会长拿督丹斯里林良实医生认为董总副主席陈松生律师于日前在一间华小的千人宴上,公开指责副教育部冯镇安博士处理力行华小事件不当,是没有礼貌的举动。他还认为“马华党员被激怒,主要是一小撮董教总人士的态度所致。”

董教总联席会议重申:马华推荐的副教育部长在处理华教问题时如有建树,华社包括董教总会有嘉尝;如果处理不当,难免遭受批评。批评副教长及有关官员对力行事件处理不当,不等于批评马华,这点必须区别看待。

联席会议也认为:在民主的国家里,人民有权利批评官员的不当措施,作为民间教育领导机构董教总对副教育部长所提的批评,不应该被当作反政府及反马华,并且实行动用整个党的力量有步骤地对付董教总。这是违反国家民主精神的做法。

在处理力行华小事件上,董教总负责人经采取极其克制和忍耐的态度,通过正式管道,多次谒见雪州教育局及副教育部长,以寻求合理的解决,但有关当局最终仍然批准一个缺乏民主程序及合法地位的“赞助人大会”的代表来取代有关原有董事会,这是对否定原有华小董事会地位和主权开了一个不良的先例。

际此,新教育法令行将出炉的时刻,我们担心力行华小事件将是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与主权、地位受破坏,并基于校产而把华小分成不同性质董事会的一个缺口。事实证明董教总的担虑是有理由的。因为:

  1. 有关当局已经否决了合法董事会选出来的董事名单,而接受在法律上不合法及无效的赞助人大会产生的董事名单;

  2. 冯镇安副教育和李金狮部长也先后承认华小有“财务小组”或“财务董事会”的存在,同时也答允给予纠正。

  3. 教育局官员经表明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的释义搬迁后的力行华小是被当作一间新的学校来处理的。


会议希望华社本身提高警惕,认清华小董事会的重要性,不要为了党派的眼前利益去认同及接受变质的董事会包括财务小组之类的组织。会议认为:教育部应当迅速采取步骤,解决有关力行华小董事会问题。

董教总联席会议认为:从整个事件发展来看,马华领导层借力行华小事件指责董教总“空喊口号”,“诟骂”,“枉诬”及“兴风作浪”等是不符事实的。至于部分马华党员要向董教总“摊牌”,“另组一个代表华教的董家教、赞助人联合总会,与董教总分庭抗礼”,以“摆脱董教总的掣肘”等将被认为是一种转移视线,即对新教育法令各种不利华教条文的关注,转为华社的分裂和内斗。这种做法,只有使亲者痛而仇者快。

日前正是华社期望各党团,包括在朝在野的政党,共同在教育政策上争取公平合理的时刻,董教总吁请马华领导层本着郭陈祯禄的精神,坚持民族权益为重,以积极的态度和董教总共同关注行将出炉的新教育法令,为争取合理的教育政策而团结,这才是上策。

会议也吁请华社各党团和热爱华教人士,在这个关键性的时刻,分清是非,挺身而出,提高警惕,制止不利民族教育的分裂性活动,使民间团体反映民意的民主精神得以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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