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71年 |
| 沈慕羽被捕 |
 | 2月,教总主席沈慕羽出席在怡保举行的华人团结大会上演说后被捕。 |
| | |
| 《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 |
 | 3月,国家宪报公布《大学及大专学院法令》,在这项法令下创办大学或学院,需获得最高元首之恩准。 |
| | |
| 华文教育大会反对《阿兹报告书》 |
 | 12月4日,董教总联合马华公会华文教育中央委员会主催召开全国华校董教代表大会。大会强烈反对《阿兹报告书》(Laporan Aziz)取消学校董事部之建议。第二天(12月5日),教育部长胡申翁在语文出版局接见董教总与马华公会二百余名代表。他表明政府要重组学校董事部而非废除学校董事部。学校董事部除了“雇佣”及“解雇”的权利外,其他权利照旧。 |
| | |
| 1972年 |
| 《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 |
 | 1月,国会通过《1972年教育修正法令》,在《1961年教育法令》内增添第26A条款,授权教育部长解散接受全津贴学校董事会。 |
| | |
| 实施“阿兹薪金制” |
 | 大部分华小教师参加阿兹薪金制,成为政府雇员。 |
| | |
| 1973年 |
| 独中复兴运动 |
 | 4月,在霹雳州华校董事联合会的推动下,霹雳州发起独中复兴运动,并展开筹募一百万元独中发展基金。这项复兴运动后来发展到全国,各地掀起支持独中的热潮。 |
| | |
| 林晃昇任董总主席 |
 | 5月,林晃昇获选出任董总主席职。 |
| | |
| 《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 |
 | 12月,董教总成立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发表《华文独立中学建议书》,提出华文独中为完成十二年基本母语教育,发扬中华文化的堡垒等使命;在总的办学方针方面,明确地提出了坚持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重视国语和英文的教学、保持华文独中数理科目之优越性、不以政府考试为主要办学目标等。 |
| | |
| 筹募全国独中发展基金 |
 | 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发动筹募全国华文独中发展基金运动。这项运动共筹得一百余万元,作为支持“统一课程编委会”、“统一考试委员会”,举办教学研讨会、促进教学研习之种种设备等费用。 |
| | |
| “全国发展华文独中运动大会” |
 | 12月16日,董教总等华团召开“全国发展华文独中运动大会”。大会议决: |
| | (一) 以大会名义致函全国各有关机构,吁请:(1)董事会应确保不放弃学校之主权;(2)家长教师协会须确保学生接受母语教育;(3)校友会须作以上两项之后盾;(4)教师团体须为发扬母语教育而努力;(5)各地董事联合会须加强组织与联系维护母语教育;(6)三大机构须督导全国社团及各阶层人士争取华教地位及设法确保华小永不变质。 |
| | (二) 以大会名义通电政府要求确保华小永不变质。 |
| | (三) 呼吁全国社团热烈响应确保华小永不变质,并通电政府以表达华人之愿望。 |
| | |
| 1974年 |
| “独立学院”计划被政府拒绝 |
 | 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呈“独立学院”计划申请书于5月25日被政府拒绝。 |
| | |
| 马哈迪出任教育部长 |
 | 9月,马哈迪出任教育部长。董教总、校友会及华团代表大会议决向以马哈迪为首的“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提呈备忘录。 |
| | |
| 南大停办特别入学考试 |
 | 改制后的南洋大学停止招收大马学生。 |
| | |
| 1975年 |
| 呈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备忘录 |
 | 1月,全国华人注册社团向“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提呈备忘录。有关备忘录基于我国宪法与联合国大会宪章及基本人权,要求政府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以确保华小永不变质。此外,也要求政府将华文中学纳入津贴范畴中,准许创办华文高等学府等。备忘录获得全国三千多个华团签盖支持。马华公会则提呈另一份《检讨马来西亚教育制度备忘录》(简称《马华教育备忘录》)。 |
| | |
| 举办独中统一考试 |
 | 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决定主办第1届统一考试,获得全国独中热烈支持。惟在积极筹备之际,教育部长马哈迪要求取消,理由是制造另一教育体系,破坏国民团结,对国家没有利益。由于事关重大,独中工委会召集全国华教团体代表大会共商对策。大会通过下列议决案:(1)1975年度马来西亚华文独中统一考试在没触犯任何法令情况下,如期举行;(2)授权董教总与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和对话,寻求圆满解决方案。第1届全国独中统一考试终于排除万难如期在年底成功举行。 |
| | |
| 1976年 |
| 西马和沙巴英文中学改为国民中学 |
 | 西马和沙巴英文中学从初中一起改用国语作为各非语文科目教学媒介。 |
| | |
| 第1届全国华文独立中学行政人员研讨会 |
 | 11月,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主办“第1届全国独中行政人员研讨会”,通过集思广益,制订振兴独中方案。 |
| | |
| 成立发展华小工委会及捍卫董事会职权 |
 | 12月19日,董总各州联席会议议决各州设立发展华小工委会,拟订实施方案以达致维护及发展华小的使命,一俟时机成熟,成立一个“全国发展华小工委会”。1977年,教育部依据《1961年教育法令》第26条A要求解散政府全津学校董事部。董总代表于3月6日召集紧急大会。有关大会议决:(1)吁请政府撤销已发出有关解散董事部之公函;(2)坚决维护董事部之职权,吁请政府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6条A项之条文;(3)坚决维护华小永不变质,吁请政府废除《1961年教育法令》第21条(2)之条文;(4)重申支持华团教育备忘录之总要求;(5)呈函首相及教育部长表达华裔公民之愿望;(6)成立一个全国发展华文小学工委会,负责在全国各地推动维护发展华小工作。有关事件经过董教总代表与首相拿督胡申翁谈商之后,经肯定董事部之组织、职权与任务,同时促请教育部在委派校长前一个月须将人选征询董事部之同意等等。 |
| | |
| 1977年 |
| 四千华团响应独大签盖运动 |
 | 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发动全国华团签盖请愿书,向最高元首申请创办独立大学。总共有四千多个华团响应。 |
| | |
| 砂州英小开始改为马来小学 |
 | 砂劳越英文小学开始逐渐被改为马来小学。 |
| | |
| 1978年 |
| 教育部长拒绝独立大学之创办 |
 | 1月,慕沙希淡出任教育部长,过后宣布政府拒绝批准独立大学之创办。 |
| | |
| “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受阻召开 |
 | 独大签盖社团大会筹委会召开“全国华人注册社团代表大会”遭吉隆坡警长引内安法令禁止。独大理事会紧急会议致电首相提出强烈抗议,并决定采取其他有效步骤,继续争取独大的创办。 |
| | |
| 一人一元独大法律基金运动 |
 | 11月,独立大学有限公司发动筹募独大一人一元法律基金运动,准备起诉政府拒绝独大的创办。 |
| | |
| 1979年 |
| 最高元首拒绝创办独大的申请 |
 | 最高元首通过首相署正式覆函独大有限公司理事会,拒绝创办独大的申请。 |
| | |
| 第2届全国华文独立中学行政人员研讨会 |
 | 4月,董教总独中工委会主办“第2届全国独中行政人员研讨会”,这届研讨会针对数理课本的媒介语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
| | |
| 《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报告书》 |
 | 《内阁教育检讨委员会报告书》(《马哈迪教育报告书》)12月14日发表,对私立学校(包括独中)提出种种的限制。 |
| | |
| 1980年 |
| 独大入禀高庭起诉政府 |
 | 9月16日,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正式入禀吉隆坡高庭,就独大的创办遭拒绝事件,起诉政府,并聘请英国迈克贝洛女皇律师前来办理有关案件。 |
| | |
| 3M新课程试行 |
 | 教育部宣布1982年起在我国小学试行及1983年全面实施注重读、写、算的3M新课程。 |
| | |
| 南大关闭 |
 | 4月5日新大与南大合并为“新加坡国立大学”。4月21日,大马九个工商文教团体代表,包括董总,发表声明,对南大理事会将南大拱手让出,接受南大并入新大,感到非常失望和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