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力行董事会事件于8月7日致函给教育部长拿督苏来曼发表文告

1992年8月7日:董总针对力行董事会事件于8月7日致函给教育部长拿督苏来曼医生,特发表文告如下:

  1. 董总对力行董事会事件的发展,至今尚无法获得解决,深为关注。为此,董总已在8月7日致函教育部长拿督苏来曼医生,副本致冯镇安副部长、马华公会会长、民政党主席、人联党主席、行动党秘书长、雪州教育局局长及教总,以便教育部长正视有关事件,协助解决力行董事会事件所引起的问题。
  2. 董总早在事件发生时就于5月20日向报界发表六点声明,希望有关方面应基于华小董事会的完整性、自主权及延续性的原则来处理,以解决力行董事会事件。董总主席胡万铎先生也为此事而于5月23日率代表会见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及雪州教育局官员,表示不能同意该局于4月24日发函终止原有力行董事会的操作,并要求5月24日的另一个赞助人大会展期,以方便处理,然则不果。
  3. 董总之后一直关注力行事件的发展,并于6月28日致函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和在5月28日与雪隆董联会联名致函雪州教育局局长,表示不同意雪州教育局在5月3日批准力行董事会召开赞助人大会后又在第二天5月4日批准以王文汉个人名义申请召开的5月24日的另一个赞助人大会的作法,因为这已是完全不尊重华小董事会的完整性、自主权及延续性,并引起力行华小事件愈发不可收拾。
  4. 董总于6月28日召开常年会员大会通过议决案重申坚决支持力行董事会及雪隆董联会为捍卫董事会的自主权与延续性的严正立杨。我们认为力行华小的搬迁,其董事会的延续性必须维持,任何妄想中止或否定原有董事会言论与行动必须给于反击,使其不能得逞。
  5. 董总认为雪州教育局这次在处理力行华小董事会问题上应负起责任。它不仅受到人为的摆布,而且也印证了一些既定的教育政策的实施,依然潜伏地威胁着华小董事会的地位。但非常遗憾的是,一些人却不是由于无知或视若无睹,完全失去警惕性,甚至有人说“名称并不重要”或“问题不存在”,这是万万不可掉以轻心的。
  6. 董总也认为,针对力行董事会的这个别事件,我们支持已由各方协助拟定的五点解决方案,即:
    • 第一,在不影响力行董事会的完整性、自主权及延续性的原则下,寻求解决力行华小董事会问题。
    • 第二,原有力行华小董事会重新操作。并于操作后订期于一个月内召开赞助人大会选出两名届满董事,组成董事会,呈报雪州教育局。
    • 第三,1992年5月3日的赞助人大会是由力行董事会合法召开的,唯议程第三项选举董事不合议程,故须另行召开大会选出届满董事,而5月24日的大会因不是由董事会召开的,因此不符合程序。
    • 第四,力行董事会重新操作后,订期两周内召开董事会,接纳所有5月3日之前或之后缴清赞助费并填具董事会重新发出赞助人表格的赞助人。
    • 第五,照会雪州教育局以便召开董事会及赞助人大会。

    董总认为上述方案既不损害华小董事会的最基本的原则来解决这次事件,又照顾到各方的情况。这五点解决方案除了已获得雪隆董联会的认可外,同时也得到力行董 事会的接纳,及王文汉等人的基本认可,是不应再节外生枝,而应即刻加以落实,以早日解决力行董事会事件,以免学校发展受到阻挠,损害首邦市有心把孩子送到 华小的家长学生利益。基于此,董总将在近日内会见教育部长并配合各方人士,以使有关合理的方案或其他可行的方案尽速落实,同时也希望涉及的有关人士采取积 极的态度,来解决这次事件。
  7. 董总希望各方能基于华教利益及顾全大局配合董总的步骤,解决力行董事会事件,并希望华社重视有关事件,以此为鉴,以确保华小董事会永不变质。

董教总针对力行事件发表文告

1992年5月20日:董教总针对力行事件发表文告。

  1. 董教总坚决支持力行华小董事会,为捍卫学校董事会主权与地位所展开的必要行动,俾使一小撮人意图推翻现有董事会或将其沦为财务小组的不良企图不能得逞。
  2. 力行华小董事会,排除万难成功将学校从吉隆坡迁移到雪州梳邦再也,为该地区华裔家长子女提供一个学习母语、母文的方便,其功不可没。任何人妄想把力行华小说成是一间新学校,从而挑战原有董事会主权与地位,企图中止董事会的延续性,应受到严厉谴责。当力行董事会按正常程序于1992年5月3日召开赞助人大会后,四名赞助人又于1992年5月8日联名发函召开另一次赞助人大会的行径,显然要制造混乱,阻挠原有董事会的正常操作,其居心何在?
  3. 力行华小是在教育法令下注册的一间学校。该校的搬迁是获得教育部的批准与拨款。任何人想在迁校课题上借题发挥,在学校三机构成员、赞助人、学生家长及公众人士之间挑拨离间,搬弄是非,应即时加以阻止,以免局势恶化,影响学校正常发展。
  4. 董教总促请教育部迅速采取必要行动,以确保原有董事会能正常操作。董教总重申将尽一切力量,捍卫华校董事会的主权与地位。
  5. 董教总希望力行华小的赞助人和家长,支持董事会,坚决抵制任何破坏力行华小董家教和校友团结的活动。
  6. 我们正告有关人士必须悬崖勒马,取消具破坏性的另一次赞助人大会,以免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针对接管全国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事发表文告

1992年3月30日:董总针对接管全国华社资料研究中心事,发表文告如下:

  1. 根据堂联、董总及教总于1992年1月25日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议决,董总委派总务叶新田和财政周素英与雪华堂代表总务刘磐石和财政丘志明商讨移交“华资”的问题。由于雪华堂当天无法提供经过会计师查核的账目,因此在雪华堂代表的要求下,有关移交“华资”的手续,留待有关账目弄清楚后,再由雪华堂召开会议处理之。

    到目前为止,董总没有接到有关帐目,也没有接到雪华堂就移交事而召开的第二次会议通知。虽然如此,双方代表于2月到3月间就移交事,曾进行多次的非正式商讨。但是对某些基本问题,仍然未达致协议。
  2. 董总将在今年4月12日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讨论接管“华资的问题”。如果帐目和一些原则性问题获得解决后,董总将正式接管“华资”。届时董总将在最短的时 间内召开有以下代表出席的会议:董总、教总、堂联、前华资管理委员会及华资的咨询委员,共商重组华资管理委员会及华资今后的工作计划。

针对国家新教育法令草案将交内阁讨论发表声明

1992年1月16日:堂联、董总和教总于1992年1月16日召开三机构联席会议,针对国家新教育法令草案将交内阁讨论,并呈国会通过时刻,发表以下声明:

  1. 重申并坚持五个受邀派代表参加国家教育法令咨询委员会的华团,即董总、教总、雪华堂、大马南大校友会及大马留台联总,于1991年3月7日向有关委员会提呈的《1990年教育法令草案之修改建议》所表明的立场、原则和意见。其中对草案的前言提到的“信奉上苍”和国家教育政策所要达至的“最终目标”即要使国语最终成为各源流学校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三机构认为这是华社一贯反对的。因为教育法令内如果继续存在“最终目标”,就表示华、印小学的存在是暂时的、权宜的。
  2. 吁请政府,在将教育法令草案交内阁讨论之前,应将有关草案公布,广泛征求各族群的意见,让各民族对教育法令草案取得共识。
  3. 要求马华、民政和人联党的华裔部长在内阁继续争取将“信奉上苍”和最终目标“取消,以利各民族的母语教育能公平、合理的存在和发展。

针对冯镇安就华社不要用种族的态度来谩骂政府不照顾华小发表文告

1991年10月1日:董总总务叶新田针对冯镇安副教育部长于1991年10月1日在吉隆坡蕉赖南强小学慰劳宴上的讲话,发表以下几点看法:


冯副部长认为政府一视同仁的对待各民族教育问题包括师资短缺,因此华社不要用种族的态度来谩骂政府不照顾华文小学。冯副教长同时批评华社对政府照顾华教的诚意向来抱着怀疑的态度。

我们认为:

  1. 政府从来就没有一视同仁的对待各民族的语文教育和学校。请问马来社会需要像华社那样常年的为子女就读的学校进行筹款活动,以维修学校、扩建校舍和补充各种教学设备吗?请问冯副教育部长,政府有按学校间数或学生人数的比率对国小、华小和淡小作公平的发展费和经常费拨款吗?如果这些都没有,政府何来“一视同仁”?
  2. 学校缺少教师的现象如果只存在三几年,那还可说是正常的现象,但如果师资短缺问题存在了二,三十多年,怎能说是正常?怎样说教育部有负起它的责任?根据资料显示华小的临教人数高达二十多巴仙,是国小或淡小二,三倍,这对华小的发展肯定比国小或淡小更多不利。董教总及其他的华教单位向来采取积极的态度向政府提呈意见和备忘录,我们不止一次要求政府以恢复举办假期师训班、放宽收生的条件、承认独中高中统考证书为师训学院收生标准之一,以多管道的方式有效的解决华小师资短缺问题。从华教需要的角度发表意见和呈备忘录的方式,怎么能说是“以种族的态度来谩骂政府”呢?
  3. 从《1961年教育法令》和《1990年教育法令草案》来看,政府并没有放弃要实现单元教育(即马来文教育)的“最终目标”,加上170多年来的华教辛酸史、怎能不令华社对“政府照顾的诚意”抱怀疑的态度呢?若政府要华社安心,最好的作法就是宣布放弃单元教育的最终目标!

针对华小学生选考国小马来西亚文科试卷事发表文告

1991年7月15日:针对华小学生选考国小马来西亚文科试卷事,董教总联合发表文告。


6月14日,教育部总监丹斯里阿都拉曼阿萨宣布内阁决定,国民型华小和淡米尔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只有选考国小国文试卷,并取得“满意”的及格水平,同时其他科目全部考获A等成绩者,才可以豁免念预备班,直升初中一。

这项措施,和当局去年要华小淡小考获检定试6A的学生必须参与一项马来西亚语文特别考试,并且考获及格成绩才能直升初中一的措施一样的不合理。

董教总经过深入研究之后,认定这项不合教育原理的不合理措施,将导致华小“一分为二”,最终将使华小变质,因此不应鼓励学生参加。对于6A的学生,应该维持过去办法,让家长选择要不要直升初中一。

大家都知道,马来西亚语文在国民小学是母语母文或者说是第一语文的教学,在华小则是非母语母文或者说是第二语文的教学,所以课程纲要和教学时间都各不相同。要华小学生参加国民小学的马来西亚语文考试,就和要国小学生去参加英国英文小学的英文考试一样的不合逻辑,不合教育原理。

如果这个措施成为一个制度,学校里面将出现两种班级,一种考国民小学的马来西亚语文,另一种则是考华小的马来西亚语文。这可能导致华小“一分为二”。

要知道国民小学的马来西亚文教学时间是每周四百二十分钟,华小则只有一百五十分钟。既要参与国民小学的马来西亚文试卷考试,势非采用国民小学的马来西亚语文教学的内容和时间不可。时间不足只有额外增加授课时间或削减其他学科的时间来迁就。为了考试及格率的荣誉,变本加厉的竞争也是可想而知的。这可能是一些华小变质的开端。

我们也知道在争取增加英文和马来西亚语文教学时间的交涉过程中,教育部官员曾有将道德教育科改用马来西亚语文为教学媒介的建议。我们当然不能接受这种蓄意使华小变质的做法,这也是令人心惊胆战的担忧!

政府几十年以来,所制订的法令与措施,一直是冲向华小,向华小施很大的压力,没有诚意、没有计划去解决华小师资短缺的问题,没有公平、合理拨款给华小发展等,这一切都使我们不能不提高警惕。

由于上述,董教总认为维持原有办法,让华小6A生的家长选择要不要让他们的孩子直升初中一,才是鼓励的积极性的做法,而不是采取刁难6A生的消极措施,那是无助于国民团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