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针对韩江中学董、教关系事件发表文告

1988年12月31日:董教总全国华文独中工委会针对韩江中学董、教关系事件于1988年12月31日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随着工业仲裁庭于1988年12月6日宣判槟韩江中学校方必须于明年重雇于去年被解雇的35位前韩中教师及给予他们自去年1月1日至今年12月31日的61%薪金和津贴追补等6项裁决后,韩中事件有了新的发展。

对此,我们觉得有必要重申以下五点原则性的立场和观点:

  1. 华文独中教师与董事会分别肩负教务与筹划经济,是维护与发展民族教育的两大支柱及亲密伙伴,董教之间的关系绝不是一般的劳资关系。可是,由於教师的待遇、福利、及职业保障等基本上是由董事会决定的,因此它难免又存在一定意义上的劳资关系。
  2. 由于华文独中是非营利的教育机构,其经费是由民众支持的,国此,董教之间在正常的情况下并没有利益冲突。这决定了教师的待遇、福利、及职业保障等问题都可以通过民主协商加以改善和解决,实际上所有负责任,有效能的董事会都会真诚主动地这么做,使教师更能安心教学,为华教作出更大的贡献。
  3. 在肯定了华文独中董教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并非对抗性或不可调和的,及改善独中教师的待遇、福利及职业保障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之后,如果独中教师觉得有必要组织起来,方便与董事会进行协商以维护他们的权益,他们当然有权这么做。一般上,独中教师可以组织教师联谊会、福利会、合作社或参加教师公会以达致组织起来,维护本身权益的目的。
  4. 对于独中教师组织工会的问题,我们的看法主要有两点。第一,基于法治与民主的精神,作为雇员,独中教师自然也应享有我国劳工法令规定下的一切权益,包括组织职工会在内;第二,由于职工会组织在劳资关系恶化时,通常是诉诸怠工罢工等行动以解决问题,故不适合于特殊的,非对抗性的独中董教关系。因此,为了华教前途,为了确保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及为了保持良好的董教关系,我们吁请独中教师保持一贯的做法,不组织职工会。
  5. 韩中事件的症结是有关教师以“争取职业保障,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学环境”为理由而组织职工会并要求董事会给予承认;而董事会则认为职工会组织不适合于非营利的华文独中,而且它的存在可能不利于独中的生存与发展,因而不愿成为第一间被打破缺口的独中,成为“历史的罪人”,始终反对教师组织职工会。双方的对立及坚硬立场使协商成为不可能,只好诉诸法律途径。长期的对抗与法庭纠缠,便双方在精神与物质方面遭受损失,而最大的受害者是韩中,不但校誉受损,学生人数下降,经济枯竭,若处理的不好,韩中的前途是堪忧的!


最后,我们吁请双方结束对抗回到协商桌上,为华教及韩中的前途寻求一个双方所能接受的方案,使问题获得及时的解决。

董总针对李金狮与黄俊杰分别在白沙罗国民型华小及“滨华之夜”千人宴所发表华教的言论作出评论

1988年8月29日:董总代主席林玉静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先生与马华总秘书黄俊杰先生于1988年8月28日分别在白沙罗国民型华小及“滨华之夜”千人宴所发表华教的言论作出评论:


董总代主席林玉静今日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先生表示马华将设法协助面对学生人数不足的华小,将学校搬到新华人集居地点及马华总秘书黄俊杰先生呼吁华社办独中须注重实质,多做少说表示激赏。林氏说: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道出了事实;爱护华小、捍卫华小,发展华小不应只局限在言论上,更重要是必须把它化为实际行动。这与马华总秘书黄俊杰忠告办独中须注重实质,多做事少说话相得益彰。董总准备随时作出反应,相辅相助,以开诚的思想,更具体的合作,以不单只局限于华族社群为理想,而为马来西亚文化的整体,寻找更健全的发展。

林氏指出,随著个别区域经济的加以相应的变迁,人口的转移是很自然的现象。新社区的设立,有必将基本设施也同样的加以相应的发展。华社是流动性相当大的民族。配合时势的转变及某种工作性质的更变,例如早期华族社群集居在广场范围而后因为实际生活问题导致这些地方的迁移率非常高而促使当地华小学生人数不足,有者则面临关闭之厄运。相反的新的华人集居地点则面对着缺乏华小的问题。因此在此类学校的搬迁及在华族人口增加的地区增建华小,是非常迫切的问题。马华作为标榜着争取华裔权益的政党能与华小董家教三机构配合,物色地点以将华小搬迁至需要华小的新人集居地是一项义不容缓的任务。

林氏继续说:政治团体,例如马华公会与董总表面上虽然是属不同性质的团体,但实际上是唇齿相依,在很大的范围上,面对著共同的问题。在客观因素趋使下,有时难免有观点上之出入,但大致上皆在所致力理想上,不谋而合。

林氏希望彼此言行相顾,不流予浮嚣。华社过去所蒙受的经验,都足以让大家增长见识。马华两位部长的言论,董总将奉为圭臬。

林氏表示,董总将随时与马华互相配合,若有必要将共同探讨华教问题,尤其是目前华小之搬迁及增设,作出周祥的计划,以实际的行动,朝向即定的目标,加以实现。

董总针对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前政府所采取的种种行动发表文告

1988年8月22日:董总代主席林玉静先生针对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前政府所采取的种种行动发表其观点:


董总代主席林玉静先生今日针对政府在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前尽其满足华社的意愿批准一切形式的计划认为认是件好事。不过倘若国阵政府能贯彻这种做法,即不论大选前后皆尊重华社的意愿,董总准备在更大的范围上,给予更具体的支持及合作。

林氏指出,我国自独立以来,虽然华社愿意实践的种种目标,皆都在宪法范围内得以遵循,然而在达致这些目标的过程中,华社不但不能通畅地进行,还得贸著种种不必要的途径,劳民伤财的去极力争取,甚至背上黑锅。我国独立30多年来,这种被剥夺的感觉,已经改变了华社选民心理形态。这种现象重现在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前夕,是极为自然的。

林氏相信,华裔选民“看时机,争权益”的不健康心态,是国阵政府所心照的。因此政府若能改变作风,心悦诚服地聆听华社的意见,以协商方式还回华族应享有的公民地位,肯定的国阵政府标榜的三大民族,同舟共济、塑造和谐繁荣的马来西亚,将能更具体,更扎实地实现。林氏希望,对教育部长安华所允诺批准南方学院的设立及淡杯培华新校地之圆满解决表示欣慰。林氏也对中央政府拨款三亿元充当新山发展表示赞扬。不过他希望这些政府的积极行动不是凑巧,更希望国阵政府不受时间或空间的局限,不论选择的得失,以信服的行动,解决华社悬而未解的种种问题。这样一来,国阵政府在争取华人票的工作上,将奏事半功倍之效。林氏强调: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是一个组织健康的民间团体,处处都以国家的共存共荣作依归。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团体,董总随时接受各方面善意的批评及建设性的建议。在发展及开拓华教的工作上,尤其是独中的发展上与国民教育政策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不受或受最低政府掣肘的独中所裁培出来的学生,由于身经现实的挑战,适应力更强韧,爱国精神比其他源流的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林氏认为在马来西亚的现实环境里,把友族的语言,例如华文华语例为必修课,将有助予各民族沟通思想感情,减低误解。多懂其他语文是不会影响政府致力于塑造马来西亚的象徵的。

林氏披露,倘若能如在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前,不论竞争得失,贯彻从善如流的作风,董总将给予全力的支持及合作。

董总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与副总会长云时进在新山所发表之言论发表文告

1988年8月12日: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代主席林玉静先生针对马华署理总会长李金狮与副总会长云时进在新山所发表之言论即“选民不能趁补选迫政府解决问题”提出其观点:


新山国会议席补选在即,新山的选民一般上都很成熟,谁将会是该区的人民代议士,届时新山人自会应用自己神圣的一票,作出取舍,不过,林氏认为新山区之选民,特别是华裔同胞趁著补选要求政府解决悬而未有结果的问题是极为自然的。选举是寻求重新委托的一种重要过程。基此,难免选民会抒发各种各样的课题期望改善目前不妥及未臻理想之生活环境。

根据一般选民的经验,选举前候选人所作出宣言及对人民的承诺选举过后不是推三委四,便是推唐责任将之忘得一干二净。因此,一旦有选举,未免又掀起选民的记忆,提出各自的心声。选民反映出来的意愿,一旦有所承诺,代议士应履行职责,尽人事将之实现,诚恳地为人民服务并作出交待。取巧蒙骗最后将被选民所唾弃。马华署理总会长认为许多华裔问题一向都在大选及补选前才获得解决可能是巧合之说不表赞同。在一定的程度上,这是事实;这也是政府所施行的政纲及政策的偏差。选举前夕才能获多获少解决华裔问题似乎已烙印在华裔选民之脑海中,因此政府希望得到委托,就不应重施故技。应以公平合理的开明态度解决选民特别是华裔选民问题。这将是改善华裔选民不健康想法之最佳办法。诸如华教有关的课题,许许多多尚悬而未解,有待妥善的加以处理。倘若大选或补选后提出,这课题便形成尖锐化及敏感化。

因此,希望执政党将华社所面对的问题找出证结,进一步想办法找出合理途径解决它。

董总亦冀望打开门户,联合所有能够联合的力量,特别是执政党以正常的程序处理华教之问题。

希望国阵政府不论选前选后皆言出如山,公平实现我国各民族之愿望

针对霹雳州教育局局长将国中纪律败坏归咎前任受华教校长发表文告

1988年7月11日:董总代主席林玉静针对霹雳州教育局局长拿督哈芝莫哈末卡力阿都哈林将国中纪律败坏归咎前任受华教校长发表其意见: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代主席林玉静先生今日针对霹雳州教育局局长拿督哈芝莫哈末卡力阿都哈林昨日为怡保圣母中小学创校五十周年金禧纪念主持开幕的言论,批评受华教校长的掌校态度导致国中纪律败坏为极不负责任的指责。

学校的纪律问题仍是普通性的课题;不论学校前身是国民型或是其他类型的学校,纪律问题都是存在的。

作为一州的教育局长,单凭想象便以偏盖全指责华教出身校长为导致国中纪律败坏的泉源是极不公平而且深具误导性的。

一间学校纪律的败坏,是不能单归咎校方或推诿在校长的身上,学生的家庭及当地社会背景也是其中一些重要的因素。

近来,学校纪律败坏事件,时有所闻,来自各种教育背景校长所掌管的学校都曾出现过;校长处理校政方面的不同作风是可理喻的。但是用校长的教育背景及其语文源流来衡量违纪律事件则有欠公允。

因此,霹雳州教育局局长的指责,有污辱华校出身校长之嫌。董总对此无理的指责,深感遗憾。董总一向非常关注学校的纪律问题。倘若教育局有充足理由采取合理的行动对付不负责任的校长,董总是不会非议的。

对最近教育部采取慎重的态度,整顿各校校风的行动表示支持并矢作为对纪律采取严厉行动的校长及教师的后盾。

董总代主席林玉静针对怡保深斋独中教师李林兴命案发表意见

1988年7月2日:董总代主席林玉静针对怡保深斋独中教师李林兴命案发表意见:


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代主席林玉静今日针对深斋中学教师李林兴被目无法纪之暴徒刺毙表示最最严厉的谴责及向其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

他指出,暴徒以低劣的手段,草菅人命杀害一位手无寸铁的优秀教师是天理难容,人神共愤的。

他呼吁目击者挺身而出,联合警方加紧缉拿凶手,将之绳之以法,整饬社会不良风气;给予真凶严重的惩罚,遏止类似罪行的重演。林氏强调,董总一向彰善瘅恶,不容邪恶势力的污染并对上述事件感到震惊及遣憾。

他形容怡保深斋独立中学教师李林兴之不幸遇害为独中的一项损失。他希望李老师之敬业乐业的精神,永远活在献身教育事业人士的心中。

他说,根据报告,李林兴是位尽忠职守;诲人不倦、平易近人的好老师,也是一位尽责、肯求上进的好青年,对他英年早逝,林氏也表示痛心和惋惜。

林氏也提醒社会各阶人士为人处事皆要有宽敝的胸怀,凡事都可以正当的途径处理,何须采取低劣的手法谋害人命而得不偿失,倍受自己良心的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