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总常委会议发表文告吁请马华即刻停止分裂活动,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992年11月15日:董总常委会议发表文告吁请马华即刻停止分裂活动,实事求是解决问题。

  1. 董总认为,马华日前宣布不另设所谓的“董家教赞助人总会”,以对抗董教总的决定是理智的。然而,董总也必须指出,马华一再地改变其攻击董教总的口号,其解决问题的诚意却是令人置疑的。
  2. 马华领导层在宣布上述决定的时刻,却又一再改变策略,把矛头指向董教总部分领导人,说什么,不是针对董教总,而是针对“一小撮领导人”,并扬言要进一步“打进董教总,纠正董教总”等言论。这显示马华一方面要转移华社对力行华小事件及即将出炉的新教育法令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借打击董教总的声望,以提高马华在华社的政治形象。 

    众所周知,董教总领导层是经过全国各级组织通过民族程序选举出来的。董教总领导层代表基层的意愿,这是普通常识。因此,质疑董总副主席陈松生律师及教总副主席陆庭谕先生等董教总领导人的代表性,就是侮辱董教总基层的智慧,藐视民主。

    董总促请马华立即停止敌对行动,这才能营造有利于和解与合作的条件。


    董总重申全力支持陈松生及陆庭谕等董教总领导人在这次处理力行事件中所持的立场,并吁请华社提高警惕,勿为上述一些分裂性的言论所误导。
  3. 华人政党与民间团体,在维护民族的权益上,有各自的角色要扮演。彼此应该相辅相成,协调合作,在解决华社所面对的各种问题上发挥各自的功能,从这个角度来 看,是否意味着马华日前提出“打进董教总,纠正董教总”的口号,是企图控制民间团体的作法?如果是的话,这是不明智的,而且是危险的。此举不但将削弱民间 团体监督政党与政府的力量,而且给华社带来永无休止的纷争和无可弥补的裂痕。


    董总呼吁全国华团,特别是华校三机构,提高警惕,防止和击退马华欲控制民间团体的不良意图,以维护民间团体的独立性、中立性和自主权。
  4. 董总认为既然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是这次马华向董教总发难的主要根据,我们就应就事论事,而马华中央必须即刻制止马华领导层及其党员继续无理攻击董教总及其 负责人。必须指出,迄今为止,力行董事会的主权和延续性问题尚未解决而冯镇安博也未答覆董教总10月21日的联合声明所提出的三个有关问题,即:
    • 5月3日由董事会召开的赞助人大会及据此而提呈的董事会名单为什么不被教育部接受?
    • 冯副部长根据什么法律条文指示雪州教育局接受依据“5月24日赞助人大会”所提呈的名单?
    • 今天教育部把力行华小当作新学校来处理,如何不影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主权和地位?
  5. 为了显示马华的诚意,双方应坐下来开诚布公地,以摆事实,讲道理的态度,以寻求一个合理及合法的解决方案,作为向广大华社一个明确的交代,以免类似的事件重演。

董总和教总常委1992年11月1日联席会议文告

1992年11月1日:董教总文告

坚持团结、反对分裂,为争取合理的教育政策而奋斗——董总和教总常委1992年11月1日联席会议文告。


维护民族教育、发扬中华文化,是董教总成立数十年来坚定不移的历史使命。许多董教总领导人曾为华教作出不小的牺牲,从被褫夺公民权到被扣留,不一而足。许许多多的事实证明,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刻,董教总从不曾在强权下屈服,在淫威下低头。在涉及民族教育的大是大非的课题上,董教总始终不屈不挠、不亢不卑,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站在捍卫民族教育的最前线,领导华族民众迎战恶浪,勇渡难关。

今天,华教运动再次面对严竣的考验,在新教育法令即将出炉的关键时刻,华社内部出现了一股分裂、削弱华教运动的逆流。联席会议呼吁广大华社关注这股逆流的出现,坚持团结,反对分裂,竭尽所能,制止这股逆流对华教运动的破坏。

为深入研究新教育法令草案的每一项条文,董教总、堂联、留台联总、南大校友会与马华、民政党和人联党的教育局经成立了一个专案小组,也开了几次会议。董教总认为,在面对新教育法案不利华教生存和发展的条文时,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与各政党保持紧密联系,互相配合,是至为重要的工作。就在新教育法案行将提呈国会的关键时刻,马华联邦直辖区的24个支会,突然提出分裂性的口号,并提出另立董家教总会以取代董教总的建议,而马华的总会长、署理总会长、部长及副部长等不但不制止那些对华社、对民族、对国家都没有好处的言论,反而附和与怂恿这些言论的扩大。这种突如其来欲削弱和分裂董教总的举动,其动机耐人寻味。

马华总会长拿督丹斯里林良实医生认为董总副主席陈松生律师于日前在一间华小的千人宴上,公开指责副教育部冯镇安博士处理力行华小事件不当,是没有礼貌的举动。他还认为“马华党员被激怒,主要是一小撮董教总人士的态度所致。”

董教总联席会议重申:马华推荐的副教育部长在处理华教问题时如有建树,华社包括董教总会有嘉尝;如果处理不当,难免遭受批评。批评副教长及有关官员对力行事件处理不当,不等于批评马华,这点必须区别看待。

联席会议也认为:在民主的国家里,人民有权利批评官员的不当措施,作为民间教育领导机构董教总对副教育部长所提的批评,不应该被当作反政府及反马华,并且实行动用整个党的力量有步骤地对付董教总。这是违反国家民主精神的做法。

在处理力行华小事件上,董教总负责人经采取极其克制和忍耐的态度,通过正式管道,多次谒见雪州教育局及副教育部长,以寻求合理的解决,但有关当局最终仍然批准一个缺乏民主程序及合法地位的“赞助人大会”的代表来取代有关原有董事会,这是对否定原有华小董事会地位和主权开了一个不良的先例。

际此,新教育法令行将出炉的时刻,我们担心力行华小事件将是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与主权、地位受破坏,并基于校产而把华小分成不同性质董事会的一个缺口。事实证明董教总的担虑是有理由的。因为:

  1. 有关当局已经否决了合法董事会选出来的董事名单,而接受在法律上不合法及无效的赞助人大会产生的董事名单;
  2. 冯镇安副教育和李金狮部长也先后承认华小有“财务小组”或“财务董事会”的存在,同时也答允给予纠正。
  3. 教育局官员经表明根据1961年教育法令的释义搬迁后的力行华小是被当作一间新的学校来处理的。


会议希望华社本身提高警惕,认清华小董事会的重要性,不要为了党派的眼前利益去认同及接受变质的董事会包括财务小组之类的组织。会议认为:教育部应当迅速采取步骤,解决有关力行华小董事会问题。

董教总联席会议认为:从整个事件发展来看,马华领导层借力行华小事件指责董教总“空喊口号”,“诟骂”,“枉诬”及“兴风作浪”等是不符事实的。至于部分马华党员要向董教总“摊牌”,“另组一个代表华教的董家教、赞助人联合总会,与董教总分庭抗礼”,以“摆脱董教总的掣肘”等将被认为是一种转移视线,即对新教育法令各种不利华教条文的关注,转为华社的分裂和内斗。这种做法,只有使亲者痛而仇者快。

日前正是华社期望各党团,包括在朝在野的政党,共同在教育政策上争取公平合理的时刻,董教总吁请马华领导层本着郭陈祯禄的精神,坚持民族权益为重,以积极的态度和董教总共同关注行将出炉的新教育法令,为争取合理的教育政策而团结,这才是上策。

会议也吁请华社各党团和热爱华教人士,在这个关键性的时刻,分清是非,挺身而出,提高警惕,制止不利民族教育的分裂性活动,使民间团体反映民意的民主精神得以持续。

针对马华教育局主任,房屋及地方发展部长拿督陈祖排博士10月22日报界谈话发表声明

1992年10月23日:董教总针对马华教育局主任,房屋及地方发展部长拿督陈祖排博士10月22日报界谈话,发表联合声明如下:

  1. 作为负责任的教育团体,董教总从未采取如拿督博士所云之对抗、骂人及寻找代罪恙羊的手法和态度去处理华教问题,或以情绪代替理智去解决问题。相反的,在处理力行事件上,董教总不但采取克制和忍耐的态度,同时也以积极的态度同马华合作,谋求问题获得合理解决。例如:

    • 从5月开始,董教总负责人就多次私下要求马华高层,其中包括拿督陈博士尽早插手处理有关问题,以免失控和复杂化。
    • 之后董教总采取内部协商方式,同各有关方面,包括同副教长冯镇安博士探讨和寻求解决方案。
    • 待至10月6日,报章揭露雪州教育局学校注册官诺汀达兰致函予准备被委任的董事时,董教总才被迫于10月7日召开记者会,揭露董教总代表团于9月29日同副教育长及教育部官员会谈的内情。
    • 10月10日,董总负责人公开吁请马华高层插手处理力行事件,以免事情演变下去,对各方面带来损害。
    • 10月13日至19日之间,董教总负责人还继续与马华教育局负责人探讨解决方案。
    • 10月20日《南洋商报》报导,教育部已于9月28日批准以5月24日所谓“赞助人大会”为基础的董事会成员,董教总在不得已之下遂于10月21日发表联合文告表态。


      以上诸例,说明董教总是以克制的态度,摆事实,讲道理,希望问题获得合理解决。
  2. 马华推荐的副教育部长在处理华教问题时如有建树,华社包括董教总会有嘉尝;如果处理不当,难免遭受批评。批评副教长及有关官员对力行事件处理不当,不等于批评马华,这点必须区别看待。
  3. 董教总处理华教问题时,是以民族教育最高利益为大前提,这是持之以恒的一贯原则立场。在这原则立场指导下,董教总对各党团都采取友好态度,团结各方面力量,为华教谋取公平,合理的待遇。
  4. 对马华而言,当务之急是尽速解决董教总10月21日联合声明中针对力行董事会及华小董事会所面对问题。若一再避开有关课题,于事无补。
  5. 董教总同意拿督陈之见解:双方应通过谅解,合作及协商途径去解决问题,这才是上策。报章标题引来的敏感症不应成为双方华教利益携手合作的障碍。

董教总针对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发表联合声明

1992年10月21日:董教总针对力行华小董事会事件发表联合声明:

(一)根据10月20日南洋商报(马来西亚新闻第六版)报导,雪州教育局学校注册官诺汀达兰于9月28日正式致函予力行华小董事会秘书指示,教育部已批准校长于5月26日提呈的力行新届董事会名单中的九位董事,另三名官员代表名单有待教育部核准。
    
    
(二)董教总强烈非议雪州教育局学校注册官诺汀达兰再次蒙骗华社。因为董教总代表团于9月29日会见副教长冯镇安博士及教育部官员谈商力行事件时,诺汀达兰在会上表明教育部对有关力行董事会名单,尚未作出决定。然而,今天的事实证明,教育部早于9月29日之前已核准有关名单。董教总已于10月7日举行记者会要求冯副部长针对诺汀达兰的不负责作法作出交待。迄今未有下文。
    
    
(三)教育部所核准的力行董事会名单,乃依据“5月24日赞助人大会”所提呈者。董教总重申,由力行董事部于5月3日召开的赞助人大会才是合法的会议。教育部应该依据惯例批准5月3日的董事会名单。
  
  
(四)董教总重申,根据法律意见,四位人士所召开的5月24赞助人大会是无效的,因为:
  
  
 (a)出席该日会议的赞助人所提呈的赞助人表格,是欲参加财务小组的表格,因此申请被董事会拒绝。因此他们在法律上不是赞助人,同时没有法律地位和资格召开或参与5月24日赞助人大会。
  
  
 (b)依据教育法令规定下的华小董事会章程,赞助人大会必须由董事会召开。不是由董事会召开的赞助人大会在法律上是不合法和无效,因此,据此提呈的董事会名单也是缺乏法律依据和无效的。
  
  
 (c)召开赞助人大会是属董事会主权范围内事务。5月24日赞助大会否定了董事会的主权,这是华社所难以接受的。
  
  
(五)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于10月18日表示:他肯定力行华小董事会的地位不受影响,董事部将继续进行学校的发展工作。不过,他不能担保谁会被推选为董事长或是董事部成员。谁被挑选应由赞助人去决定,这不是他的职责;他也没有能力这么做。董教总重申,冯镇安副教长对力行事件处理不当,且有欺骗和蒙骗华社之嫌。
 
 
 (a)董教总请问副教长冯镇安博士三个问题:
  (1)5月3日由董事会召开的赞助人大会及据此而提呈的董事会名单为什么不被教育部接受?
  
  
  (2)副部长根据什么法律条文指示雪州教育局接受依据5月24日赞助人大会所提呈的名单?
    
    
  (3)今天教育部把力行华小当作新学校来处理,如何不影响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主权和地位?
    
    
(六)教育部处理力行董事会的依据及方式已否定及破坏了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主权和地位,开了危险先例。身为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不能以为力行董事会未改为财务小组就觉得尽了责任。因此国内已有数间新创办的华小就是以财务小组名义在操作着。如果冯副部长继续默许这种现象存在,请问他如何去保护华小董事会的完整性?
    
    
(七)董教总促请教育部长撤销依据5月24日所谓赞助人大会所提呈的董事会名单,要求部长依法承认力行董事会于5月3日召开赞助人大会所提呈的董事会名单。
    
    
(八)董教总不接受变质的董事会,并重申董教总于5月20日联合声明的立场,即董教总将尽一切力量,捍卫华校董事会的延续性,完整性,主权和地位。并促请有关人士拒绝接受委任。

针对堂联总会长林玉静的言论发表文告

1992年10月15日:董总针对堂联总会长林玉静的言论发表文告。

旦士里林玉静于1992年10月13日以巴生四独中华教火炬行大会主席的身份,对董总作了一些批评,这是董总和教总于1992年10月8日就堂联副主席拿督胡火山,有关华小董事会地位问题的言论,联合致函堂联总会长旦士里林玉静,吁请他关注有关问题之后,出现对董总的公开批评。

由于旦士里林玉静先生亦是马来西亚中华大会堂联合会总会长,身为华团领导机构的负责人,其言论具有影响力,因此董总有必要作出澄清。

董教总坚持维护和发展母语教育的立场是坚定的,办学路线也是明确的。董教总一贯坚持“超越政党,不超越政治”的原则,为了更好的捍卫民族教育,争取公平与合理权益与基本人权,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策略,是必要的。至于本会主席发表向经政发展的言论,本会主席已经公开澄清,董总也已在报上表态。

董教总成立迄今数十载,每年每月每日都在为华教的决策和事务工作,踏实地做着。因此把“空喊口号,不能维护华教”之类的批评加诸董教总身上,有欠公允。

我们希望堂联与董教总能加强团结,互相配合,反映民意,促使政府实现华裔公民的合理要求

董总针对力行董事会事件发表文告

1992年9月18日:董总针对力行董事会事件发表文告。

  1. 吉隆坡力行华文小学自去年底从吉隆坡孟沙班底路迁校雪兰莪首邦再也市之后,雪州教育局于4月14日致函该校校长,终止该校董事会的操作,否决力行华小迁校后董事会的延续性。这个事件从本年4月引发以来,经历各方面向当局交涉,问题仍悬而未解。
  2. 董总鉴于有关事态严重,它不仅危及华小董事会的组织与主权,剥夺迁校华小董事会的延续性,也涉及即将出炉的新教育法令对华小董事会的定位问题,特于日前召集的一项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深入讨论如何应对力行华小事件的最新发展。会议经议决成立一个“捍卫华小董事会地位委员会”,并拟定了几项具体计划与行动,包括:
    • 董教总近期内将设法会见马华公会、民政党和人联党高层代表,共同研讨华小董事会地位问题;
    • 近期召开董总各州属会代表会议,以汇报及讨论力行华小事件的进展及其影响;
    • 印制宣教资料,拜访全国各地华校三机构组织,吁请提高警惕,慎防力行事件重演,并以积极行动捍卫华小董事会组织,确保其地位与主权不受侵蚀。
  3. 董总代表团于9月17日会见副教育部长冯镇安博士,针对力行事件、华小董事会地位与主权,教育法令与法案涉及董事会条文等课题,坦诚磋商。其间董总代表对 解决力行事件所遭遇的阻难,已向副教育部长提出方案和步骤,并明确表达了董总的立场和原则。因此,冯副部长通过报界说,董总的代表对力行事件久而未获解决 的原因“也答不出所以然”的谈话,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