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9,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总文告
2006年12月29日
董总对近日遭受水灾重创的南马居民致同情与慰问,并呼吁各界极力协助灾区居民,使他们暂解燃眉之急,特此发表文告。
- 董总呼吁所有涉及赈灾如:军警、消防、拯救队等各单位,必须全面装备,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这包括在水灾时拯救生命及财务、水退后关注灾区的安全与卫生,提供充足的药品以防接踵而来的传染病肆虐,并做好再度发生大水灾的防范措施。
- 此次水灾使多所学校在教具教材或校园设施皆面对惨重的损失,本会呼吁政府尽速拨款予这些学校,以使学校能尽早恢复正常操作,并促请政府批准位于重灾区麻属的公孺小学及爱华小学展延开课的要求,让校方有充分的时间来添购损坏的教材及清理校园。
- 至于任何在此次水灾遗失或损坏独中统一考试文凭的学生,可通过母校来函说明,本会将免费给予补发。
- 本会严厉谴责任何在赈灾行动中收取贿赂的不法分子,并呼吁受害居民向警方举报这些受贿人士。
11 月 7,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教总文告
2006年11月7日
董教总针对副首相拿都斯里纳吉于2006年11月6日表示“政府将在2008年小六检定考试后,全面检讨英文教数理政策,决定是否继续此政策”,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 董教总认为,作为负责任的政府在推行任何政策及措施前,理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已推行的政策及措施应不时作出检讨,且在有关的政策及措施产生弊端时能勇于立即作出纠正,使有关的政策及措施符合人民的需求和国家的利益。
- 当局自2003年在各源流小学推行英文教授数理科的政策后,无论国小、华小还是淡小的母语教育都遭受严重的打击。这项违反教育基本原理的政策不但无法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英文水平,反而严重打击了学生学习数理的兴趣及造成心理压力。从去年3月份召开的“马来人教育大会”中的报告清楚指出,将有50万名马来学生在这项政策下,因为不能掌握英文而被迫辍学。今年5月教总所公布的《华小“2-4-3”方案调查报告》也清楚指出目前华小推行的“2-4-3”政治妥协方案,不但对华小学生数理科的学习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导致学生的华文程度逐步下降。此外,目前在华小四年级所落实的“6-2-3-2”政治妥协方案也因华文科学及英文科学节数不足,而难以教完,最终学生深受影响。因此,董教总认为,政府如果继续推行英文教授数理科的政策,不但会牺牲更多的学生,而且也会逐步弱化国民的教育素质,最终影响母语教育体系,以及国家的健全发展与全球性竞争力。
- 鉴于在各源流学校推行的英文教授数理对各族母语教育所带来的严重和迫切性,董教总于去年12月由董教总联合各族文教团体召开的“反对英文教授数理科政策大会”获得逾3千名来自各民族团体及个人的参与,在在证明英文教授数理科政策是各个族群的共同危机,因为这项措施不但违反了教育原理,同时也削弱及边缘化各族母语母文作为教授数理科的知识语文地位。董教总更于2006年10月31日联合其他主要华团包括华总、七大乡团、留台联总、校友联总及马来亚南大校友会提呈备忘录予首相要求检讨英文教授数理科政策。基于恢复各源流小学以母语母文作为数理科的教学和考试媒介语是各族的共同心声,因此,董教总吁请政府应马上作出检讨,对这项不符合教育原理并违反母语教育原则的政策作出改变,恢复各源流小学以母语作为数理科的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真正惠及国家的发展。
- 董教总吁请华社,尤其是华小三机构及各党团认清英文教数理导致华小变质及不利学生学习的事实,站稳立场,全力支持董教总,以促使政府放弃推行英文教授数理的政策。
10 月 17,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教总文告
2006年10月17日
针对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院(ASLI)土著股份研究报告与第九大马计划书的出入所引发的“风波”,董教总特发文告如下:
- 董教总对于林德宜博士因为捍卫学术自主而宣布辞去公共政策研究中心(CPPS)主任表示崇高的敬意。董教总认为林德宜博士是我国学术界的良知,是知识分子的典范,应获得社会的支持和赞扬。
- 董教总对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院(Asli)主席米占马哈迪在没有提出任何证明这份《企业股份分配:过往的趋势与未来的政策》研究报告出错情况下道歉和撤回报告的举动表示质疑。任何一方企图通过各种手段干涉学术自由及阻止人民知与发表意见的权利,都不是尊重学术自由、求真的精神。董教总认为,对政府施政表达意见及进行监督是民间机构及人民的权利。
- 董教总要求政府采取透明及公开的态度与各学术单位进行讨论与研究,以建立学术研究的客观性及公信力。例如教育部到目前尚未公布有关在《第九大马计划》下各源流小学增建、拨款、培训师资计划等的数据及拟定政策的有关准则,若继续以官方机密为由,让上述政策不透明,将使人民对官方言论及数据丧失信心。
- 董教总强调,政府在经济、社会和教育问题上应该以多元的视角进行施政,并以开放的胸怀接纳不同的意见,这样才能使政府所实施的政策符合人民的需求。
10 月 14,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总各州属会第73次联席会议后(2006年10月14日)在记者会上所发放的有关董总与教总关系的文件:
- 自上世纪50年代教总、董总这两个全国性的华教组织,为了抗拒单元化教育思潮与政策,因时际会乃相续成立。50多年来,董教总秉持捍卫民族母语教育的权益、争取华教的生存与发展的精神理念,紧密配合,并肩作战。经过半世纪的艰苦奋斗与严峻考验,董教总已树立起作为我国华文教育的发言人,建立起被来自国内外学者及有识之士视为民间教育部的光辉、鲜明形象。
- 董总、教总在华教的生存与发展的大原则、大方向方面,有很强的共识与默契,但是也必须看到两个团体分属不同且独立的团体,各自拥有本身的会务发展方针,以及组织框架,因此对一些课题及事务存有及采取不同步骤的看法,做法应属正常。因此对于媒体过渡渲染或夸大董教总的关系,都是不必要的举措。
- 当前,我们正面对着各源流学校推行数理英化的危机、以国小为首选学校,第9大马计划相续严重边缘化华小、淡小,以及华社殷切期盼尽速在华小建立透明、有效的管理机制等等事情方面,不仅董教总,同时包括其他文教团体、华团、政党以及认同与维护母语教育的各友族组织及非政府组织,更应凝聚更强的共识,采取一致行动,争取各民族母语教育能得到正常的发展。
9 月 29,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总文告
2006年9月29日
董总针对本月28日全国校长职工会总会长彭忠良公开向媒体发表“华小校长若执行董(教)总提出的‘华小管理机制指南’,校长将触犯教育部的12项行政条例”、“在教育部尚未发出指示或批准前,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将依照教育部现有条规和机制进行,一切保留原状”、“董教总应该认清实况,妨碍董教总在华小行使主权的并不是校长,而是政府所订立的条例”、“如果董教总无视教育部的条例而强硬在学校行使董事部主权,这只会破坏董校的良好关系,引发争端”的谈话,发表文告,全文如下:
- 教育法令赋予华小董事会管理华小的权力和地位
董总重申,无论是过去的《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现在的《1996年教育法令》,都规定华小董事会是管理华小的单位。教育部所拟定的任何涉及华小董事会主权的教育条例(regulations)、行政通令(circulars)或指南(guidelines),都不能抵触或违反教育法令所赋予华小董事会管理华小的权力和地位,任何违反法令赋予华小董事会管理华小的权力和地位的教育条例、行政通令或指南,都是无效的及没有法律约束力。董总表示,任何官员企图根据个人想法或其他的隐议程,通过法外立法的行径,炮制抵触或违反教育法令的行政措施,进而蚕食和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的做法,都是犯上违法滥权的严重行为。
- 《华小管理机制指南》体现教育法令赋予华小董事会的权力和地位
2006年3月18日,董总、教总及全国校长职工会所达致的“四点共识”表明,由董教总专案小组根据“四点共识”负责拟定《华小管理机制指南》,全国校长职工会将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华小管理机制指南》体现了教育法令赋予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权力和地位,符合政府向华社许下保留及不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的诺言,也同时承传了华小董事会在维护、管理和发展华小的历史性重任和传统。
《华小管理机制指南》指出,各校的管理机制的具体操作方法,须由各州董联会推动各校三机构(董事会、家教协会及校友会)联同校长共同拟定。因此,各华小董事会是依法治校,捍卫及行使董事会管理学校的主权。董总要求各方面应给予支持和配合,表明立场和采取积极行动,共同坚决反对任何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边缘化华小董事会的教育条例、行政通令或指南。
- 全国校长职工会有责任及义务对违反法令的教育条例、行政通令或指南明确表明立场
董总要求全国校长职工会对教育部官员企图以法外立法,蚕食和剥夺华小董事会主权的教育条例、行政通令或指南,表明明确立场。
与此同时,董总呼吁全国校长职工会尽快与董教总进行会谈,大家针对管理指南的具体意见及所提及的有关“12项行政条规或条例”展开讨论凝聚共识,为了华小的健全管理和发展,共同携手向教育部交涉,以捍卫华小董事会主权和地位(包学校食堂、贩卖部、礼堂、银行户头的支票签署及校产管理权等)。
9 月 26, 2006 | 文告与声明-2006
董教总文告
2006年9月26日
针对马华公会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表示有信心在国阵的谅解下,华小增建与搬迁的要求将获得政府正面考虑的谈话,董教总特发表文告如下:
- 教育部副部长拿督诺奥马于9月20日,在国会下议院总结财政预算案时,表明教育部不会在第九大马计划下兴建华小和淡小。马华公会总会长拿督斯里黄家定日前对此作出回应时表示,马华公会早在第九大马计划出炉前,就已向政府提呈增建和搬迁华小的报告,并表示有信心在国阵的谅解下,华小增建与搬迁的要求将获得政府正面的考虑。对于马华公会在此大是大非的课题上,始终没有明确和正面对诺奥马有关教育部不兴建华小和淡小的谈话加以证实或是否定,以厘清华社的疑虑,反而发表似是而非的言论,模糊有关课题的焦点,董教总深表失望。
- 兴建华小是关系到全体华社权益的问题,因此作为代表华社最主要的执政党,马华公会有义务让华社知道真相,以集思广益,团结各造,加强争取的力量。若马华公会一再闪烁其词,不作出正面的交待。只会引起华社更多的疑虑和不安,而且无助于问题的解决。马华公会理应向国大党看齐,公布其在第九大马计划下要求政府增建的华小间数及地点,这不但能够让华社了解事情的发展,避免误解,让华社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同时也能够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以确保政府正视问题,制定和落实增建华小的制度和计划,进而惠及华教的发展。
- 董教总强调,作为国家教育体系下的华小和淡小应该获得和国小同等的待遇,其中包括必须根据人口的结构和地方上的需求制度化主动拨款拨地兴建各源流小学,以满足各族群对母语教育的需求。而不是通过个人或政党的友好关系来协商或要求兴建某个源流的学校,若这种违反常理的建校机制不加以改善,那么华小和淡小的建校问题将永远无法获得根本解决。
- 城市地区华小爆满的现象并不是近一两年的事,早在八十年代,雪隆巴生河流域及新山等地区已经出现华小不足的现象,但政府却漠视当地华裔居民要求增建华小的意愿,使到城市华小爆满的现象年复一年的重演。根据这些年来,各个社区所提出的建校要求,以最保守的估计,当前极须增建38所华小的地区如下:
| 地区 | 迫切需要华小的地点 | 保守估计所需 增建的华小间数 |
| 吉隆坡 | 蕉赖、泗岩沫、士布爹、甲洞、大城堡、旺沙玛朱、敦拉萨镇。 | 7 |
| 雪兰莪 | 金銮镇、蒲种市中心、沙登岭、哥打甘文宁、蒲种百美镇、布特拉高原、加埔、班达马兰、圣淘沙园、双溪龙镇、加影、无拉港、蕉赖、安邦、士毛月、万宜、万挠菁薌嶺、双溪毛糯、武吉布伦东 | 19 |
| 柔佛新山县 | 郊外岭 、优景镇、烈光镇、福林园、百万镇、马塞、大学城、英达华园、东方花园、优美城、太子城、沙冷。 | 12 |
| 总数 | 38 |
董教总要求政府在上述各个地区的建校要求纳入第九大马计划和财政预算案,使上述华裔人口密集区兴建足够的华小,以满足华裔子弟对母语教育的需求,而不是让增建华小成为每一届大选前的“政治糖果”。
附录:
董教总近年根据政府的各种报告和资料,展开增建华小的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显示,估计目前雪隆巴生河流域、柔佛州新山县和槟州总共缺乏134所华小,如下:
雪隆巴生河流域、柔州新山县和槟州华裔人口,华小短缺、需求与供应
| 地区 | 华裔人口 (2000年) | 华小需求 (2000年) | 华小供应 (2006年) | 尚欠缺的 华小数量 | 增建华小所需 校地面积(英亩) |
| 雪州鹅唛县 | 140,639 | 19 | 7 | 12 | 90 |
| 雪州八打灵县 | 429,548 | 57 | 18 | 39 | 293 |
| 雪州巴生县 | 209,039 | 28 | 21 | 7 | 53 |
| 雪州乌鲁冷岳县 | 302,414 | 40 | 14 | 26 | 195 |
| 吉隆坡 | 560,153 | 56 | 40 | 16 | 48 |
| 雪隆巴生河流域 | 1,641,793 | 200 | 100 | 100 | 679 |
| 雪隆巴生河流域 | 1,641,793 | 200 | 100 | 100 | 679 |
| 柔州新山县(包括古来) | 430,593 | 57 | 36 | 21 | 105 |
| 槟州(槟岛和威省) | 588,693 | 103 | 90 | 13 | 52 |
| 总数 | 2,661,079 | 360 | 226 | 134 | 836 |
资料来源:董总资讯局整理自董总与雪隆、柔佛和槟威华校董联会等拟定的调查报告和各地城乡发展蓝图教育备忘录。